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制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淫穢的圖書、期刊、圖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等通信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請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