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身契?
本人於XX年X月X日,將潔凈的神壹般的自己賣給XX,買家具有折磨,疼愛,拋棄等自由權,而賣者要無條件接受買家的要求,此協議壹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XX年X月X日
賣者: 買家:
在古代,賣身契是壹種買賣人口的契約。在現代社會,這種契約壹般被認為是壹種無效合同。但在允許人口買賣的古代社會,這種契約具有法律效力,是主人對奴仆主張權利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