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按照德國法律,行納粹禮是觸犯刑法的行為,而且這種法規不僅限於德國。
法律依據:《德國刑法典》 第八十六條 傳播或為用於傳播而制作、儲存、進出口以及公開或在集會中使用德國憲法法院認定的違憲政黨或組織標誌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這些宣傳品包括旗幟、徽章、制服、標語口號、問候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