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鏈軌拖拉機使用壽命超過12年(含15000工作小時)。經過檢查、調整或更換易損件後,技術狀況仍為4.1或4.2。
2.大中型輪式拖拉機使用壽命超過15年(或累計工作時間為18000小時),經檢查、調整或更換易損件後,技術狀態仍為4.65、438+0或4.2。
3.小型拖拉機使用壽命超過10年(或累計工作時間為12000小時),經檢查、調整或更換易損件後,技術狀態仍為4.1或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