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拙見音樂是外界與心靈交匯所表現出來的壹種形式,但不是唯壹的形式,好的音樂可以打動人心,撼動心靈,使人陶醉其中。
音樂,可以用“清脆”壹詞來形容,在日常我們所聽到的曲之中多為輕快型,用清脆壹詞恰好與其相符合。
也可以用婉轉悠揚"來形容,以情為引而譜曲,最能打動人心,當以思情、愛情、親情為引,自然所譜寫出的曲風曲調比較婉轉悠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