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庫
西漢武器裝備的主要貯存部門是武庫。漢代置武庫署,有武庫令丞,掌藏兵器。本屬執金吾,晉以後屬衛尉,歷代因之,到宋代才廢。明代置武庫司,屬兵部,清末被廢除。西漢中央武庫設在長安和洛陽兩地,存放刀、劍、矛、戟、鏃和鎧甲等,取用中央武庫的兵器得有皇帝的詔令,另外地方各郡也有地方的武庫。上世紀70年代中期,在陜西省西安市西北郊漢長安城與長樂宮之間,考古專家們發現了壹座西漢王朝專門用於儲存武器的倉庫遺址,洛陽武庫是壹個大型的軍械儲備基地,史稱精兵所聚。
漢代武庫規模巨大,位於長安長樂、末央二宮之間的長安武庫,四周有高大的圍墻,考古證實東西長710米,南北寬332米,墻厚1.5米,總占地23萬平方米。武庫內***發現七處庫房遺址,各庫所存放的武器種類不壹,有的存放鎧甲,有的專貯弓箭、簇矢。該武庫自漢初興建,終西漢壹代始終沿用。地方上的武庫也有相當的規模。遇有戰事,這些武庫網絡便可以及時地為數以萬計甚至十幾、幾十萬的軍隊提供裝備。
西漢王朝十分重視對武器裝備的管理。武庫令(長)和武庫亟等經營武庫之官吏,壹般由皇帝親信為之。武庫有嚴格的籍簿登記制度。從居延漢簡可以看出,當時庫藏武器裝備的品種、數量及出入情況都有詳盡的登記,其登記簿冊名為“器物簿”。為了保證武庫的安全,武庫有“庫卒”晝夜巡邏值班,名為“直符”。西漢中期燕刺王劉旦曾對群臣詭稱:“寡人賴先帝休德,
獲奉北藩,親受明沼,職吏事,領庫兵,任重職大。”漢武帝太子為江充陷害被迫起兵時,曾“橋(矯)制赦長安中都官囚徒,發武庫兵”,皆說明動用武庫兵器必須有皇帝制沼才可行,武庫兵器的發放十分嚴格。武庫控制在皇帝手中,既反映西漢對武器裝備的嚴格管理和使用,也體現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下軍事權力的高度集中。
武器管理_兩漢武器以鋼鐵兵器為主。中央由少府所屬的考工主管全國兵器制作。冶鐵業比較發達的郡,設工官、鐵官,主管兵器制造並輸送京師。長安、洛陽及各郡設武庫,由武庫今負責兵器儲存和發放。
武庫兵車器物種類齊全,庫存規模龐大,完全能應對大規模戰爭對兵器的需要。弩的總量達五十三萬多件,矛的總量達五萬多件,有方(戈類長兵器)達七萬多件。從以上所列舉的各種裝備數字看,遠超壹郡武庫之所需,足可裝備幾十萬多兵種、裝備精良、能攻能守的戰鬥部隊。武庫擁有這些大量儲存的兵器,反映出當時鐵器制作技術的巨大進步和兵器批量生產的盛況,從而使西漢政府擁有了可靠的物質基礎和武備保障;也說明了西漢時期中央軍隊人數眾多和戰爭規模龐大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