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而言,清式家具具有以下特點: [1]
其壹、品種及造型上追求創新。清式家具的品種可謂繁多,許多家具都具有前代所沒有的風格和特點。比如,清代的李漁就主張幾案多設抽屜,櫥櫃多加擱板,從而開清式書案、多寶格之先河。據史載,生炭火避寒的暖椅,貯冷水祛暑的涼炕,都是李漁的創造。清式宮廷家具更喜標新立異。比如有壹種木床,床上不僅有帽架、衣架、瓶托、燈臺、懸余架,甚至還有可以升降的痰桶架。此外,清式家具的造型也變化多端。多年來,海內外的博物館及收藏家雖搜集了難以計數的清式家具,但至今仍不時發現前所未見的清式家具的奇特品種,有些家具竟難猜測其為何物。
其二、用材上視野廣闊。在用料選材上,清式家具推崇色澤深、質地密、紋理細的珍貴硬木,尤以紫檀為首選。
清中期以前的宮中家具,選料最為講究。如用料講究清壹色,或紫檀或紅木,各種木料互不摻用,有的家具甚至用同壹根木料制成;選材時要求無癤無疤,無標皮,色澤均勻,稍不中意,就棄之不用,絕不將就。在制作上,為了保證外觀的色澤和紋理的壹致,也為了堅固牢靠,往往采用壹木連做,而不用小材料拼接。如有的床榻為鼓腿澎牙結構,盡管腿足曲率極大,也多采用壹木挖成而不是拼接。不少宮廷紫檀家具透雕的花牙,往往與腿足和牙條壹木連做。這樣壹來,用料很大,浪費極多。
其三、工藝上裝飾豐富。註意裝飾性,是清式家具最顯著的特征。為了達到瑰麗多姿、千變萬化的裝飾效果,清式家具的設計者和制作者幾乎使用了當時壹切可以利用的裝飾材料,嘗試了壹切可以采用的裝飾手法。在家具制作與各種工藝品相結合上更是殫精竭智,力求新奇。其中采用最多的裝飾手法當屬雕飾和鑲嵌。
其四、藝術風格上融會中西。從傳世的清式家具中,人們很容易感受到外來文化,特別是西方藝術的濃濃氣息。清式家具不僅繼承了明式的優點,而且,對西方文明也進行了大膽借用。從現存的清式家具來看,采用西洋裝飾圖案或裝飾手法者占有相當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