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二律背反
老子研究中的壹個爭論不休的問題,即老子的道究竟是物質實體抑或是精神實體的問題。
然而,若要在正理解老子,沒有必要陷入這種經院式的循環辯論中,而應當深入分析“道”的真實意義。如果打破老子
思想的神秘外殼,通而觀之,那麽老子的全部哲學可以提挈領地概括為三句話,即:
太初有道。
其道壹為“變”,二為“反”。
聖人用之:明道,通變用反。
老子說;“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壹章)。這兩句話是《道經》的開篇之首,對於老子全書具有提綱挈領的意義。它以思辨的形式,道出了規定與否定、有限與無限的辯證關系。
斯賓諾莎曾經提出壹個著名的命題;“規定就是否定。”斯氏的這個命題所提示的是這樣壹個道理;對於具有無限性的實體來說,在質上對它的每壹種確定,都必然意味著對其無限性的限制,因而意味著否定。
斯賓諾莎曾經把無限性比做壹個圓環。因為壹個線段當它構成封閉的圓圈時,是既無起點也無終點,因而在質上是無限的(盡管它在量上是限的)。而其它任何壹種開區放問的線段,則無論在量上可以延展多麽長,但在質上總是受到起點和終點的規定,因而是有限的(正是在同樣的意義上,黑格爾把“絕對理念”也比做圓圈)。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這個命題,與斯賓諾莎的“規定即否定”這個命題具有相同的涵義。老子認為,記本身無起點亦無終點,“繩繩兮不可名”(14章),是不可規定的無限實體。但另壹方面,老子又認為,道也不是棲身於宇宙之外的壹個超越物,它存在於宇宙中,存在於事物中。
這裏老子實際提出了壹種蘊涵矛盾結構的命題,即:
壹方面——
道不可道,不可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1章)
道無形,無象。(“是謂無狀之狀,無象之象。”)(14章)
另壹方面——
道可道,名可名。(“吾不知其名,強為之名,字之曰道。”)(15章)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圓眾甫。”(ZI章)
道有形,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象”,“其中有精”。)(ZI意)
在這裏我們看到了康德所謂“二律背反”,也就是邏輯上的所謂“悖論”。
黑格爾曾指出:“東方的哲人每每稱神為多名的或無量名的,……因為有限的名詞概念,不能滿足理性的需要。”(《小黑輯》第 109頁)老子之所以視道為不可道,不可名其原因蓋也在於此。
老子認為,駕馭著方有而又超越千萬有之上的道,乃是萬物所生的本根。“夫物蕓蕓,各歸其根”(16章)。由這壹觀點中,他引出反感覺論的認識論。他說:“天下有始,司以為天下母。即得其母,以知其子。”(52章)“不出於戶,以知天下。不窺於牖,以知天道。(47章)“其出彌遠,其知彌少。是以聖人不行而知,不見而名,不為而成。”(47意)
宇宙中的萬物紛紛蕓蕓,而“道”卻是他們的總體、本根。由於萬物形態及現象的多樣性,所以任何感官的把握都只能達到片面的局部。只有理性的思辨才能把握萬物的總體實體和本體,“道”。從而做到“不行而知,不為而成。”
老於貶低感性認識的原因,是因為他從宇宙現象和人世經驗的流動不居中,意識到感性認識的表面性、片面性、偶然性、主觀性。黑格爾指出:
“對那些斷言感官對象的實在具有真理性和確定性的人,他們最好是回到那最低級學派的智慧……因為對於那些了解了這種神秘的人不僅僅達到了對感官事物的存在的懷疑而且甚至於對它們的存在感到絕望,他們壹方面否定了感官事物,壹方面也看見感官事物否定其自身”。(《哲學史講演錄》第2卷第241頁)
老子正是從對感性事物的這種否定中走向對感性知識的懷疑和否定。他要求越過感性現象而直接深入到對宇宙實體——道的認識。他認為只有通過對這種普遍規律的認識才可以推導出對各種特殊事物的先驗性的認識。所以老子這種反感覺論的認識論,實質乃是中國古代哲學中壹種尚處在萌芽形態的理性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