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我國現行的醉駕、醉駕標準為:20 mg /100 ml,小於80 mg/ml為醉駕;80 mg /100 ml以上屬於酒駕。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暫扣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記6分。確認為酒駕,扣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加行政拘留15天。
飲酒駕駛是指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酒後駕駛是壹種危險駕駛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壹,判斷酒駕的標準
酒後駕駛的判定標準:血液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人的駕駛行為。
根據計算,正常情況下,飲用350mL(約1小瓶)啤酒或半瓶白酒(20ml)後,血液酒精濃度可達0.02(20mg/100ML),即滿足酒後駕駛處罰條件。
二、處罰標準
1,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身禁止駕駛。
2.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不滿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醉酒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3.醉酒駕駛後駕駛機動車的,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禁止駕駛5年。
醉酒駕駛是指車輛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mg/100mL,將被吊銷駕駛證,禁止駕駛5年的駕駛行為。
第壹,判斷酒駕的標準
醉酒駕駛的判定標準: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根據國家《車輛駕駛員血液和呼吸中酒精含量的閾值和檢測》規定,100 ml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 mg的駕駛員認定為醉酒駕駛,酒精含量在80 mg以上的認定為醉酒駕駛。
吹測不納入酒駕認定。按照刑事案件的取證標準,涉嫌酒駕的司機必須抽血取證。查酒駕中酒精監測儀器的數據,只是交警前期判斷酒駕的壹種方法。通過對比嫌疑人體內的酒精含量,做出專家結論。
二、處罰標準
1,酒駕將吊銷駕駛證,禁駕5年。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被吊銷駕駛證、禁止駕駛10年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因酒駕或醉駕發生交通事故,主要以交警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為準,壹般全責,對方逆行、闖紅燈等違章行為除外。
壹、醉酒駕駛和醉酒駕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
酒駕交通事故壹般全責。醉酒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後,如果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壹般情況下,醉酒駕駛人承擔主要或者全部責任,依法承擔處罰。具體責任以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為準。酒駕現象在當前的道路交通中非常普遍。為了進壹步規範酒駕行為,更好地維護公眾的安全。法律對酒駕規定了嚴格的責任形式和處罰標準。
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依據
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主要依據如下:
1,當事人是否違規;
2、違規行為與事故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
3、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存在違規行為,且行為與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那麽就應該按照當事人違規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來評定事故責任。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壹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之壹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
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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