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存款可以是50元。
在自助設備上存款時,請註意以下事項:
1,自動存取款機和自助取款機只接受70%新50元(少數設備支持此面額)和100元(第四、五版),壹次不超過100張(少數設備壹次只能存50、30張),紙幣有汙跡、殘舊、破損、褶皺。
2.紙幣不應垂直放置、捆紮,而應展平無折角,水平疊放入鈔口並確認。
3.建議不要將未識別的鈔票再次放入進鈔口,以免鈔票堵塞,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
4.出鈔完成後,屏幕顯示接受的鈔票數量和金額。核對後,請選擇“確定”存款。
1.櫃員:自助存款業務是在封閉環境下短時間內完成的交易。壹旦出現糾紛,消費者很難舉證,因此預防糾紛尤為重要。每次存款前,用戶都要在現場的攝像頭前仔細清點金額,這也是為了證據更加充分,有據可查。
在確認存款被機器計數後,仔細檢查屏幕上顯示的金額。如果顯示的金額與您自己清點的金額有出入,您應該直接按“取消”按鈕取回押金並進行清點確認。按“確定”鍵相當於默認存款金額是正確的。
如果由於銀行卡、死機等原因導致機器無法正常運行。存款後,且查詢余額後發現存款失敗或存款金額不符,應在確保機器不被他人使用的前提下,清點監控設施持有的鈔票,並及時與銀行工作人員取得聯系。
2.銀行:銀行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其生產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壹階段:貨幣兌換業和貨幣兌換商的出現。
第二階段:增加了貨幣保管和收付的業務,即貨幣兌換業演變為貨幣管理業。
第三階段:兼營貨幣保管、支付、結算、借貸等業務,此時貨幣兌換業將向銀行業發展。
銀行的產生和發展與貨幣商品經濟的發展有關,前資本主義社會的貨幣兌換業是銀行業形成的基礎。貨幣兌換業起初只從事硬幣兌換業務,後來代商人保管貨幣和收取現金。這樣,匯兌商人逐漸聚集了大量的貨幣資金。當貨幣兌換商從事借貸業務時,貨幣兌換商就發展成了銀行。
最早的銀行業起源於古代西歐的貨幣兌換業。最初,貨幣兌換商只為商戶兌換貨幣,後來發展到為商戶保管貨幣,收付現金,結算匯款,但不支付利息,收取保管費和手續費。隨著工商業的發展,貨幣兌換商的業務進壹步發展,他們聚集了大量的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