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未都是壹個收藏大家,總能給我們分享許多有意思的撿漏趣聞。撿漏有運氣的成分,也考驗的是眼力勁。人都想撿漏,卻難免有打眼的時候。馬未都表示,有這麽壹個人琉璃廠買了壹塊“破布”,63年後賣3.08億,關鍵這還是個贗品貨。這是什麽路數?這塊“破布”有什麽不平凡之處?
馬未都口中所說的琉璃廠,那是文化人集中的地方。從清朝初年刀民國時期,這裏都是文人向往的地方。琉璃廠有許多故事,現在馬未都說起來那也是如數家珍。比如馬未都談及撿漏,談及琉璃廠都會拿那塊破布說事。其實,這塊“破布”還真有點來歷。上個世紀建國前,琉璃廠壹個古玩愛好者在轉悠。在那戰亂頻仍的年代,文物極具貶值。所以,要想吃飽飯,就得賤賣文物。
於是,就有了這麽壹個淵源。文物愛好者看上了那塊破布,人家店主最開始還不想賣。但是,在那個年代能買個夾饃都比守著壹塊破布強,畢竟吃飽肚子是人們永恒的主題。人家相中後,就看了半天,就開口問價錢。按照馬未都的說法,這開口問了價錢,就表示妳想要,那是很難反悔的。所以,賣家與買家的唇槍舌劍那是很精彩的。店主想要十元,買家覺得貴,也沒說那麽多,使了壹個小計策,轉身就走。
那店家壹看買家想走,覺得這贗品在手中也不是事兒,壹咬牙壹跺腳就答應了人家5元的價錢。於是,買家拿著那塊破布樂呵呵的走,那塊“破布”正是大名鼎鼎的王羲之的《快雪時晴帖》。王羲之的書法在那個年代裏,遇到真跡的可能性幾乎為零。所以,這是壹個十足的贗品。馬未都基於收藏眼光,認為紙質書法作品隋唐之前很難流傳下來,紙張的保存周期不會有那麽長。
再者王羲之的作品,天災加上人禍基本上遺失殆盡了。《快雪時晴帖》並非王羲之真跡,而是宋人仿制的贗品。於王羲之而言,這不是他的真跡,自然屬於贗品;於後人而言,這幅書法作品盡管是贗品,可是屬於贗品中的上品,比較接近王羲之神韻。不管怎麽說,這幅書法作品63年後重出江湖,竟然賣了3.08億,買家正是劉益謙。關鍵這四行滿打滿算也就28個字,壹個字算下來那也是天文數字。
誰也沒能想到,當年琉璃廠5元買的壹塊破布,63年後居然賣了3.08億,關鍵它還是個贗品。世間萬物難料,撿漏尤是如此。馬未都每每談及此事,都會用羨慕的眼光去看這件事情。其實,馬未都也不用羨慕人家,自己撿漏的好東西又何嘗不止哪壹件兩件?真正的好東西,那馬未都又不會去給別人看。這就是馬未都的精明之處,善於隱藏自己的真實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