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作弊都是很嚴肅的問題,只要被發現就會有懲罰。目前為止到今天我們作弊的奇葩方法可以說是數不勝數,讓人嘆為觀止。而在古代其實也並不罕見,古代作弊主要有以下幾種:
壹是賄買(即賄賂主考官以獲取好成績);二是夾帶考試經文(帶書或抄錄於隨身物品中)入內作弊;三是請人代考,就是我們現在說的槍手。
針對這些情況,政府也制定了很多防作弊的方法。
首先為了防止在考場上夾帶,考生入考前必須經過嚴格搜身檢查,甚至還需要解開頭發以及脫去衣衫;其次是三人壹保,類似於連坐,這種制度從唐朝開始,壹旦發現作弊行為,則三人壹同受懲罰,起到互相監督的作用。
而為了防止替考,政府也制定了壹系列措施,比如考生必須提供詳細的體貌特征的履歷,進場前考官會根據履歷驗明考生的身份以及考後核對考卷筆跡等。壹場考試下來,著實勞心勞力。
但盡管如此,作弊現象仍然屢禁不止,於是政府對科舉作弊者采取了嚴厲的處罰措施:
1.帶上枷鎖示眾,文人愛面子,這樣的懲罰確實是讓人丟盡顏面;
2.取消考試資格,發現有替考的,替考者和被替考者除了罰款外,還規定終身取消考試資格;
3.打板子,這種懲罰主要是針對徇私的考官。
在明朝,法治嚴明,針對考試作弊的行為處罰非常重。作弊考生將被發配邊疆,參與者也受到相同的處罰,時間是三屆科舉考試。通常每三年壹次考試,也就是說要在邊疆呆九年,如果僥幸沒死,回來後也將被除去士子身份,壹輩子都別想參加科舉考試。基本上阻斷了靠讀書出人頭地的機會。
在明朝,法治嚴明,針對考試作弊的行為處罰非常重。作弊考生將被發配邊疆,參與者也受到相同的處罰,時間是三屆科舉考試。通常每三年壹次考試,也就是說要在邊疆呆九年,如果僥幸沒死,回來後也將被除去士子身份,壹輩子都別想參加科舉考試。基本上阻斷了靠讀書出人頭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