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階段,需要原告的身份證,家庭住址電話等個人信息。被告的姓名,家庭地址,電話等。法院會有庭前調解,如果雙方不服庭前調解,法院可能會開庭審理。
開庭時,需要出示丟失物品的具體價值證據,如發票,收據,或者相同產品的價額。如果有特殊意義的物品法院會支持象征性賠償。之後會詢問具體過程,何時何地,坐上出租車,去往何地,何時下車。如何發現丟失物品,如何聯系到車主等過程問題。壹般情況下可以申請調取出租車的監控錄像,但是出租車給不給是車主的事。最有力的證據壹般情況下是出租車的機打發票。
最後法院會根據過程進行宣判。原則上出租車對乘客遺失的物品負有保管責任,當物品在出租車上丟失車主存在壹定責任。
如果出租車有意隱瞞該物品去向或者直接收藏該物品。那麽出租車車主則犯有非法占有,根據物品價值決定是否構成犯罪。
如果出租車車主,已經發現該物品並且已經將物品收起,在收起後有丟失,車主負有壹定責任,法院會支持部分賠償。
如果車主沒有發現遺失物品,物品又被下壹個乘客撿走,出租車司機同樣負有壹定責任,法院會支持象征性賠償。通常情況下不會高於所乘坐出租車費用。
2013年有兩個公開案例,
案例壹,某甲乘坐出租車將自己剛買價值4500元的蘋果手機遺失在出租車內,司機在乘載下壹個乘客某乙時發現該手機。某乙謊稱這個手機是自己的,司機雖有所懷疑,但還是讓某乙拿走了座位下的手機。之後某甲起訴出租車司機,要求出租車司機賠償。法院最後宣判賠償,丟失手機者225元人民幣。即象征性賠償失主5%的損失。
案例二,某A乘坐出租車,將幾個行李,放在出租車後車廂內。當時出租車司機並未下車。某A下車後,將壹件行李遺失在出租車後車廂內。直到行李丟失出租車司機均未下車。出租車司機對整個丟失過程全然不知。後某A起訴出租車司機,法院以出租車司機沒有檢查行李廂,沒有提示乘客要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為理由,要求出租車司機賠償某A部分起訴費用50元。(根據起訴內容來看,起訴費用約為400元人民幣.不包括其他材料復印費用等若幹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