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西周,等級制度逐漸確立,周朝設置“司服”、“內司服”官職,掌管皇室服飾。根據文獻記載和出土文物分析,我國的冠服制度初步建立於夏商時期,完善於周朝,春秋戰國之交納入禮法之治。為了顯示尊貴和尊嚴,皇室官員和大臣要有秩序地佩戴他們的王冠,在不同的禮儀場合也采用不同的形式、顏色和圖案。最著名的是《尚書·藝紀》所載的十二章服飾:“繪日、月、星、山、龍、蟲,繡宗彜、藻、火、粉米、比目魚、糯米,五顏六色。”十二章文身成為歷代皇帝衣裙的服役制度,並壹直延續到清朝皇帝退位、袁世凱復辟為帝。從周代出土的擬人文物中可以看出,服裝裝飾雖有繁有簡,但上下分明,奠定了中國服裝的基本形制。
春秋戰國時期(公元前770 ~ 221)織造和刺繡技術有了很大進步,使服裝材料日益精細,品種名稱日益繁多。河南香邑的織錦,山東齊魯的冰舞、浪漫、刺繡風靡全國。技術的傳播讓多樣精致的衣服脫穎而出。春秋戰國時期,不僅王公本身衣著華麗,就連臣子柯慶施也是腰掛珍珠、金玉,衣服、皇冠、鞋子都很昂貴。古人佩戴玉石,有尊卑之分,並賦予其人格象征。
秦漢時期(公元前2265438年+公元0 ~ 220年)的服裝在材質上比春秋戰國時期更加豐富,深衣也得到了新的發展。特別是到了漢代,隨著服飾制度的建立,服飾的官階和等級的區分更加嚴格。秦漢時期的服裝面料依然輝煌。刺繡圖案多為山雲、鳥獸或藤蔓,織錦有各種復雜的幾何菱形圖案,整個圖案用文字編織而成。西漢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和西漢元壽四年(公元前119),張騫兩次奉命出使西域,打通了中國與西方國家的陸路通道。在整個魏晉隋唐時期,成千上萬的絲綢源源不斷地出口,歷史上稱之為“絲綢之路”。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服飾(220 ~ 589)魏晉南北朝時期,等級服飾發生變化,民族服飾大融合。冠帽已被學者用的毛巾取代,如角巾、菱角巾、紫尼龍巾、白尼龍巾等。魏初和曹汶制定了“以紫、紅、綠為九品之差”的九品官制。此後歷代沿用此制,直至元明。到了晉代,除了毛巾之外,有官職的男子還戴著小冠,而上面帶著紗帽的漆紗籠冠,最初是由漢代的武士們制作的,而且是代代相傳的,不僅給男官,也給百姓和男女。南北朝時期,北方少數民族進入中原。
人們生活在不同的地方,政治、經濟、文化習俗相互滲透,形成大融合的局面,服飾也容易發展。
隋唐時期的服裝(581 ~ 907)隋唐時期,中國以分統,以戰穩,經濟文化繁榮。服裝的發展在材料和款式上都呈現出前所未有的輝煌景象。彩錦是壹種用各種顏色織成各種圖案的絲綢,常用作半臂和領邊服裝。特別的公瑾,有雉雞、鬥羊、鳳凰和遊鱗的圖案,有華麗的篇章色彩。刺繡包括五色繡和金銀線繡。印染圖案可分為多色套印染色和單色染色。隋唐時期,男子冠服的特點主要是上層穿長袍,官員戴鋤頭,百姓穿短衫。直到五代,變化不大。
宋、遼、夏、金元(947 ~ 1368)時期的服飾基本保留了宋代漢族服飾的風格,而遼、西夏、金元時期的服飾則分別具有契丹、黨項、女真、蒙古族的特點。民族服飾再次交流融合。宋代的服飾有三種:官服、便服、舊服。在宋代,羅是官服的主要面料。由於五世同堂的舊制度,府(蟹)府每年都要給親貴大臣們錦緞袍,分為七種不同的顏色。官服顏色沿襲唐制,紫為三品以上,朱為五品以上,綠為七品以上,綠為九品以上。官服樣式大致類似於晚唐的長袖官服,但首服(冠帽等。)已經是平翼黑絲帽了,取名直腳,已經定制化了。宋朝的官服沿襲了唐朝的戴魚制度。有資格穿紫色、朱紅色官服的官員,必須在腰間系壹個“魚袋”,裏面裝著金銀銅制成的魚,以區別官品。
明清服飾(1368 ~ 1911)明代以漢族傳統服飾為主,清代以滿族服飾為主流。上流社會的官服是權力的象征,歷來為統治階級所重視。自唐宋以來,長袍和黃色壹直是皇室專用。自南北朝以來,紫色最為昂貴。明代因皇帝姓朱,以朱為正色,又因《論語》有“邪紫取朱也”,故從官服中廢除紫色。清朝的官帽和以前的朝代完全不同。軍士和軍官以上的軍政人員都戴著看起來像帽子的緯帽,並根據等級不同,配以不同顏色和材質的“上衣”,帽子後面還拖著壹束孔雀翎。淩叫華淩,高級淩上有“眼”(羽毛上的圓形斑點),有壹只眼、兩只眼、三只眼之分。多的眼睛更貴,只獎勵成績突出的王子或大臣。皇帝有時會穿壹件黃色的夾克來表示他的特別寵愛。四五級以上的官員還在脖子上掛佛珠,由各種珍貴的寶石和香木制成,構成了清代官服的又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