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號)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第四輪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已經2008年10月27日雲南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長 秦光榮
2008年11月22日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第四輪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為了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我省發展軟環境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許可法》和《中***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深化改革的決定》(雲發〔2008〕6號)精神及深入貫徹“行政問責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的需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統壹部署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58個省級部門現有的1107項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第四輪集中清理。經嚴格審核和論證,省人民政府決定第四輪取消和調整392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行政許可項目35項,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39項;調整行政許可項目211項,調整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107項。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審批時限壓縮1/3以上(均按工作日計算)。經清理後保留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及其壓縮審批時限目錄,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社會公布。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後續監管。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適應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要求,繼續解放思想、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對行政審批項目實行動態管理,加強對行政審批權的監督制約,建立健全審批責任追究制,努力在規範審批行為、創新審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長效機制等方面繼續取得新的進展。
附件:1、雲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35項)
2、雲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目錄(39項)
3、雲南省人民政府決定調整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211項)
4、雲南省人民政府決定調整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目錄(107項)
附件1
雲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35項)
部門
序號
行政許可項目名稱
取消後
規範方式
省科技廳
1
實驗動物從業人員資格證核發
采用事後
備案管理
省司法廳
2
法律職業資格認可初審
采用事後
備案管理
省人事廳
3
人才招聘廣告審批
市場主體
自主決定省國土
資源廳4
古生物化石出境展覽登記初審
行政機關
日常監管
省建設廳
5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資質核準
采用事後
備案管理6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核準
采用事後
備案管理
7
建設工程造價員(概預算員)資格證核發
行業組織
自律管理
8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資質核準
采用事後
備案管理
省農業廳
9
上道路拖拉機檢驗
行政機關
日常監管
省林業廳
10
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並、改變經營範圍
或變更隸屬關系初審行政機關
日常監管11
收購馴養繁殖的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或者其
產品單位審核行政機關
日常監管
12
利用省屬森林經營單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