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近日發布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謹防侵害金融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和財產安全權的“套路”行為。
互聯網貸款營銷不當
目前,壹些機構在互聯網頁面中隱藏各種“套路”,為消費者自主選擇設置障礙。比如在購物、媒體、社交、遊戲等互聯網場景中,借貸產品廣告泛濫,平臺直接提供貸款服務或分流貸款業務實現流量,誘導消費者在產品宣傳、展示或支付中優先使用消費信貸。
在貸款營銷中,類似“套路貸”的營銷宣傳行為時有發生。比如利率不透明,故意模糊借款成本,沒有明確說明年化綜合資金成本和還本付息的安排。
“常規貸款是壹種非法金融活動,因此應加大對這種非法活動的打擊力度。如果發現壹起,處罰壹起,參與為套路貸提供各類馬甲包、系統建設方案的運營服務商也要處罰。”蘇表示,為“套路貸”犯罪團夥提供技術支持、信貸服務和資金轉移渠道的風控公司和第三方支付公司,需要堅決清除,嚴肅處理。第三方支付機構需要加大商戶準入管理,加強對風險商戶的日常檢查,不斷完善風險防控機制。
值得註意的是,保險營銷中存在類似“套路險”的行為,以優惠的名義誘導消費者。
銀監會表示,這些套路給人壹種優惠的錯覺,實際上是把保費分攤到後期,消費者並沒有真正享受到保費優惠。此外,還有不少誤導銷售行為,如炒作“限售、限時、限量”,對產品責任、功能、保險期限介紹不真實、不準確,以銀行存款、理財產品等其他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等。壹些消費者因為所謂“免費”、“限時”的誘惑,被誤導投保了自己根本不需要甚至根本不了解的保險產品。
此外,部分互聯網保險營銷廣告界面不規範、不清晰,誘導消費者勾選頁面中的“領取保障”、“自動續保”等選項。此外,還有平臺通過默認勾選、強制勾選等方式捆綁搭售,強迫消費者購買不必要的產品或服務。
必須防範的四個套路。
對於消費者來說,如何增強風險防範意識,防止“套路”營銷行為侵害自身權益?銀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也向消費者提出四點建議:壹是警惕隱瞞風險、費用模糊等虛假宣傳套路,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需求購買理財產品;二是警惕過度負債風險,合理合規使用個人消費信用貸款;第三,警惕非法“代理維權”侵權,謹慎對待簽名、授權等重要環節,選擇合理合法的維權方式;第四,警惕以“還本付息”為名的欺詐侵權行為,依法正確對待和解決債務問題。
今年年初,監管層發布了《金融產品互聯網營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矛頭直指互聯網渠道金融產品營銷中的頑疾亂象,“套路險”就是這種亂象的典型之壹。
蘇表示,根據監管要求,要杜絕此類亂象,首先要明確網絡營銷的責任,即持牌金融機構委托網絡平臺開展網絡營銷的,責任在金融機構;其次,金融機構要加強合作網絡平臺的資質審查和展業過程中的持續監控;此外,要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對其他違法行為要按照非法金融活動的有關規定予以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