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傳防騙快訊還了解到,2019年05月30日和11月13日,“亞元”平臺傳銷首犯蘭新民以及李健康、羅某、任某傑等六名骨幹人員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窩藏、包庇罪,在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過堂受審,蘭新民、李健康等六名被告當庭認罪、認罰。 蘭新民等六名傳銷骨幹過堂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5月起,蘭新民夥同歐陽某等人先後成立江西惠民谷公司、廣西亞元公司、深圳亞元公司、北京移動雲信公司等公司,建立“亞元”、“文旅資產”等虛擬資產的網上交易平臺。蘭新民是實際控制人。
蘭新民、歐陽某等人通過網站平臺,采用發微信、開現場會、組織參觀等方式進行宣傳,以投資“亞元”、“文旅資產”為名,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其他會員,形成普通會員、股東會員、鄉鎮級分公司、區縣級分公司、市級分公司、省級分公司等6個層級,根據發展下線人數、投資額,按照動態、靜態獎勵的方式進行返利。 2018年3月11日11時,藏匿在鹽湖區的蘭新民、李健康等多名網上逃犯,被鹽湖公安分局民警抓獲歸案,其中兩人涉嫌窩藏罪。
至案發,該傳銷組織***計發展會員34萬余人,吸納傳銷資金20億余元。 早在2018年4月13日,深圳亞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歐陽某平以及歐陽某等主犯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棗莊市嶧城區人民法院判處6年到緩刑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150萬元到10萬元不等的罰金。
反傳防騙快訊通過調查還發現,自從2018年“亞元”平臺傳銷首犯蘭新民、李健康等人被警方抓獲後,部分“亞元”傳銷骨幹就可以以“亞元平臺即將開網”為幌子,開展傳銷、詐騙等活動。
今年3月份,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檢察院就以涉嫌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批準逮陳某令、張某軍等6名犯罪嫌疑人。 據了解,陳某令、張某軍等6人原來都是“亞元”傳銷組織的參與者,在“亞元”平臺被警方搗毀後,就依托“亞元”的微信群,打出“讓七億人民成為中產階級”的噱頭,繼續發展下線購買“中國夢數字卡”收藏品,將該收藏品與亞元文化進行捆綁,虛構該卡內含數字貨幣、商城積分、原始股權,且在“亞元”平臺運行後即可兌現價值的幌子,騙取亞元微信群中成員8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