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1976年甘肅省居延考古隊,對在內蒙古自治區額齊納族和甘肅省金塔縣境的漢朝張掖郡居延、肩水兩都尉所轄邊塞上的烽燧、塞墻遺址進行考查。這個遺址是始建於漢武帝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廢棄於東漢末年的邊防設施,全長200余公裏。他們在這裏發掘了甲渠侯官治所、甲渠四燧和肩水金關三處遺址,出土漢簡2萬余枚。同時出土點燃烽火用的草苣和取火工具——木燧。木燧由壹根木桿和壹塊有孔的木板組成。現藏甘肅省博物館。這是迄今為止,在我國也是在世界上發現最早的鉆木取火工具。 進入鐵器時代後,出現了壹種稱為“燧火”,即鐵片擊石的取火方法,是在上述摩擦等取火方法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這種取火方法在我國各民族中世代流傳,流行很廣,直到火柴問世,此法才逐漸消亡。 鐵片擊石的取火方法,須有三件東西配套使用才行。壹是火 人工取火之鉆木取火
鐮,實際上就是壹塊鐵片,壹般長8—12厘米,中寬3-4厘米,兩頭尖,成月牙形,刃為鈍刃,背面有棱作抓手;二是火石,又稱燧石,多分布於石巖中,顏色有白、黑、灰、黃等。通常用壹種白石頭,砸成鋒利的小塊作火石;三是火絨,壹般用艾絨,在西南地區有用“紙媒子”的,即用草紙搓成筒狀,用火點燃後,插在竹筒內,使其窒熄,在卷紙上形成壹層紙炭。將這三件東西放在用皮或布縫制的包袋中,稱為火石袋。用火時取出火絨或“紙媒”放在火石上,夾在左手大拇指和食指之間,右手拿火鐮撞擊火石數下,即可點燃,再用易燃物引火。 這種取火方法,在古代西域遊牧民族中早已流行。他們常用壹種名叫“砧碟”,亦稱“站鰈”的腰帶,這種腰帶用皮革制作,上面釘綴有垂飾的帶環,環上懸掛各種必備的如佩刀之類的什物,其中就有火石袋。魏晉南北朝時傳人中原,盛行於唐朝。《引日唐書?輿服誌》、《新唐書?車服誌》均有記載:“武官五品以上,佩鉆碟七事:佩刀、刀子、礪石、契必真、噦厥、針筒、火石是也。”在胡服盛行時,連宮廷婦女也喜佩帶。到了清朝,武官也常佩帶此物。至於在民間用火石取火,就更普遍了。在唐朝的文學作品中就有不少描繪,如柳宗元詩:“夜發敲石火,山林如晝明”;白居易詩:“熔爐敲火煮新茶,石火光中寄此身”等。到20世紀50年代初期,在淮河流域和長江上遊廣大農村地區,這種火石袋仍在流行,不少農民把這種火石袋吊在旱煙桿上。
人工取火的發展: 早在舊石器時代,人類已經發現了火的用途。周口洞北京人遺址中厚達幾米的石化了的灰燼和燃渣層說明,至少在四五十萬年前人類就學會了用火。人類從自然界的雷擊、山火等獲得火種,學會了用火來燒烤獵物、塊根,開始熟食;學會用火來禦寒取暖、驅暗照明,大大擴展了人類活動的時間和空間。 到了舊石器時代後期,人類掌握了人工取火的方法。在德國杜塞爾多夫附近的尼安德特人遺址中已經發現了用敲擊燧石的方法進行人工取火的遺跡。在這壹過程中,人類已經掌握了通過敲擊和摩擦把機械能轉化為熱能的經驗知識,也掌握了通過燃燒利用燃料能源的方法。這樣,火就成為人類隨時可利用的戰勝自然、改造自然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