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在漢中市報名參加中考且仍滯留在中考報名地縣(區)外的考生,須及時主動向中考報名地縣(區)招生考試機構報告滯留情況(聯系方式見附件1),主要包括滯留原因、滯留地點名稱、本人健康狀況、返回安排等信息。
二、滯留我市外的九年級考生務必於2022年6月3日前(考前14天)返回中考報名地,八年級考生務必於2022年6月5日前(考前14天)返回備考,嚴格做好返程途中的個人防護。滯留在本市中考報名地縣(區)以外的其他縣(區)的考生,其返回要求由其報名地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按照屬地防疫要求及時制定並公布。
三、所有考生應在考前14天至中考結束期間進入靜態管理,堅持非必要流動,不去人口流動性大的場所,不接觸有疫情風險的人員,留在家中或家中、學校,做好日常體溫測量、記錄和健康監測,填寫健康監測記錄表(附件2)和健康記錄本(附件3)。考生出現異常健康狀況,應立即向所在學校和中考報名地招生考試機構報告,不得謊報或隱瞞。考生和同居者應加強自身健康管理,減少流動和聚集,避免與有疫情風險的人員接觸。
四、中考前壹天考生按考點所在縣(區)的要求,提交《健康監測記錄表》和《健康簿》,提供48小時前的核酸陰性證明,核對健康碼、旅行卡。
5.因個人原因,考生未主動報告滯留情況,偽造滯留信息,拒絕配合中考報名所在地的招生考試機構完成滯留信息整理和健康狀況檢查,因此未能按時參加中考的後果由考生本人及其家長承擔。
漢中市考試管理中心
2022年5月30日
1.各縣區招生考試機構電話
2.健康監測記錄表(樣本表)
3.健康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