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酒可以帶上動車,但散裝酒不能帶上動車,未拆封的酒每人限帶6瓶,酒精度數在50°以上的,每人限帶2瓶。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中規定:
第五十壹條 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
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厘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厘米,但乘坐動車組列車不超過130厘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
殘疾人旅行時代步的折疊式輪椅可免費攜帶並不計入上述範圍。
第五十二條 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
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
2、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3、動物及妨礙公***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4、能夠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5、規格或重量超過本規程第五十壹條規定的物品。
擴展資料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中規定:
第二十七條 車站對進出站的旅客和人員應檢票,列車對乘車旅客應驗票。對必須持證購買的減價票和各種乘車證的旅客應當核對相應的證件,驗票應打查驗標記。
車站應當在開車前提前停止檢票,但應當在本站營業場所通告停止檢票的提前時間。
第六十三條 行李中不得夾帶貨幣、證券、珍貴文物、金銀珠寶、檔案材料等貴重物品和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物品、危險品。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六十四條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鐵路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實施火車票實名購買、查驗制度。
實施火車票實名購買、查驗制度的,旅客應當憑有效身份證件購票乘車;對車票所記載身份信息與所持身份證件或者真實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鐵路運輸企業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為旅客實名購票、乘車提供便利,並加強對旅客身份信息的保護。鐵路運輸企業工作人員不得竊取、泄露旅客身份信息。
第六十九條 運輸危險貨物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使用專用的設施設備,托運人應當配備必要的押運人員和應急處理器材、設備以及防護用品,並使危險貨物始終處於押運人員的監管之下;危險貨物發生被盜、丟失、泄漏等情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告。
人民網-母子帶散裝酒上動車遭拒 為收藏空瓶當場豪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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