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之流,自古有之,古人對於作弊行為的處罰也有很多,比如讓作弊者帶上枷鎖遊街示眾,這壹處罰對於文人來說可是極大的羞辱;設置罰款,取消考試資格也是常見的處罰方式;而對於監考官,則會以監考不立施以板刑。可見古人對於考試作弊抄襲的行為也是不會容忍的,至於具體的作弊判定方式,各類的作弊方法,古人也有他們自己的想法。
作弊方法要麽功課坐在身前,要麽小抄帶在身邊。這句話在我們的學生時代屢見不鮮,在古代,也有帶小抄作弊的方式,將經文夾帶在隨身物品或是衣物,鞋子裏,更有甚者,還會把寫有內容紙條藏在頭發裏來躲避入考場前的檢查。對於家世顯赫的不學無術之人來說,更簡單的方法就是賄賂考官,古代由科舉徇私舞弊牽扯出的大案也不再少數。另外壹種,也是我們現在也會聽到的雇傭槍手,也就是請人代考,在古代身份信息不完善的情況下,這種方法往往會取得成功。
防作弊方法為了防止作弊,古代采取了糊名法,謄錄法,攜帶履歷等方法。糊名法就是將考卷上的考生姓名用紙遮住,使批改者無法辨別書卷的主人,也就無法徇私舞弊,制造虛假分數。謄錄法的應對對象同樣是批改者,試卷重新謄錄,也就減少了他們通過字體找到行賄者對象的機會。考生攜帶履歷則是為了避免代考等行為,也可以比對考生字體,可以說為了應對隨時可能存在的考試作弊,盡可能的公平對待每壹個人,為國家挑選出真正的品學兼優的人才,在防止作弊方面官府也是煞費苦心。
作弊處罰對於考生來說,作弊被發現則會終生取消考試資格,帶上枷鎖遊街,嚴重者甚至會被發配至邊境充軍。而對於主考官或是批卷者,則是罷免官職,施以杖刑。雖然說寒窗苦讀人未識,壹朝成名天下知的成功是每壹個科舉者畢生的夢想,但與其被發現受處罰再也無緣科舉,還是靠自己的真才實學比較好。
不論是科舉還是現代的各類考試,作為選拔人才的重要舉措,自古以來就受到了極高的重視。隨著時代的發展,考試的各項手續不斷方便完善,現代高科技產品的使用也使得作弊變得難上加難,這就為我們創造了壹個公平的環境,也讓我們更加認真的對待每壹場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