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壹個人生性貪婪,當他面對壹座唾手可得的金礦時,他會選擇什麽?很多人會覺得這個人可能比較難控制,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人不在少數。1994,四川發現金礦。對於這個金礦,是分不開的,不時流著血。最嚴重的事件是第壹起幫派火拼。
當時國家計劃在白龍江流域建設水電站。在勘測地形時,人們發現在水電站建築附近有壹個巨大的金礦。如果要建水電站,金礦就埋了。為了利用金礦的資源,有關部門同意在這裏挖采,期限為兩年。
當地叫青川縣。消息壹傳到這裏,就掀起了萬人挖礦的熱潮。人們壹個接壹個地湧向這裏。無論白天黑夜,到處都是紅眼睛的人瘋狂地挖金子。大型金礦中,黃金產量最高,這種紅窩非常罕見。誰要是挖了,致富走上人生巔峰指日可待。
在這種情況的影響下,也出現了壹些惡霸,李紅就是其中之壹。他收了許多地痞流氓為弟,擴充隊伍,購買武器,在當地極為猖獗。
在交火中,他的對手名叫李,是壹家建築公司的員工。因為當時他在金河壩開礦,沒想到運氣好,遇到了紅窩子。李紅知道了這件事,自然不會放過這個大好機會。他馬上派人去搶。起初李並不知道他是黑勢力的首領,所以他把大家都趕走了。這使李洪非常生氣,並找到許多弟弟來打李。
李辛辛苦苦挖到寶藏,還沒來得及賺錢,就被打了。面對突如其來的麻煩,他咽不下自己的懦弱,於是直接花了8萬元,雇了80個獄友,從獵戶座買了幾十把武器和刀,自己做了200多顆土制手榴彈,準備和李洪決壹死戰。
李洪率領100人與李手下的80人打了壹仗。交火前,李提前埋下了壹顆土手榴彈,但當時李洪毫無準備,隊伍被土手榴彈毀了。李洪當場投降,但此時的李早已失去了理智。他沒有停下來,選擇繼續狩獵。
交火造成34人死亡,情節嚴重,非常惡劣。直到李17出逃,才選擇主動投案。在法律的制裁下,他也被判了死刑,這起轟動壹時的案件終於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