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是:
報關提交海關進口證、進口口岸商檢證、進口許可證(外資企業有進口許可證),海關繳稅,提交材料過關。
2、運輸問題:
(1)黃頁裏面有很多專門做國際貨運的公司。就打電話問問有沒有專門做車輛運輸的價格。運輸費用應該已經包括保險、碼頭雜費等等。壹般可以要求到達港口。
(2)上車後記得告訴運輸公司拔掉電池,否則車到香港後電池就沒電了,中國海關壹到就會檢查車的裏程等參數。如果不著火,會耽誤時間。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五十三條?允許進出口的貨物、物品,應當依法繳納關稅。
第五十四條?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關稅的納稅義務人。
第五十五條?進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該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確定。成交價格無法確定時,完稅價格由海關依法估定。
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包括貨物的價格、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和進口地點之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和保險費;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包括貨物的價格、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和出口地點之前的運輸以及相關費用和保險費,但應當扣除其中包含的出口關稅和稅款。
進出境物品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依法確定。
第五十六條?下列進出口貨物和進出境物品減征或者免征關稅:
(壹)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和樣品;
(二)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捐贈的物資;
(三)在海關放行前損壞或者丟失的貨物;
(四)規定數量以內的物品;
(五)其他依法減征或者免征關稅的貨物、物品;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減征或者免征關稅的貨物、物品。
第五十七條?對特定地區、企業或者特定用途的進出口貨物,可以減征或者免征關稅。具體減稅或者免稅的範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依照前款規定減征或者免征關稅進口的貨物,只能用於特定地區、特定企業或者特定用途,未經海關批準並繳納關稅,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第五十八條?超出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壹款規定範圍的臨時減征或者免征關稅,由國務院決定。
第五十九條?經海關批準暫時進口或者暫時出口的貨物,以及特殊進口的保稅貨物,在收發貨人向海關繳納相當於稅款的保證金或者提供擔保後,暫免征收關稅。
第六十條?進出口貨物的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填開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逾期未繳納的,由海關征收滯納金。納稅義務人或者擔保人超過三個月未繳納的,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下屬海關關長批準,海關可以采取下列強制措施:
(壹)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二)依法銷售應稅貨物,以銷售所得抵繳稅款;
(三)扣押、變賣價值相當於依法應納稅款的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參考資料:
中國法院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