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CITES、《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禁止以任何貿易方式攜帶、郵寄象牙及其制品進出境,除非有相關進出口許可證。攜帶或郵寄象牙入境,被海關查獲,可能觸犯法律。
在沒有相關機構證明的情況下,攜帶壹定價值和數量的瀕危動植物入境,將涉嫌走私,屬於觸犯刑法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走私象牙可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雖然新刑法修改後廢除了死刑,但走私20萬元以上的,仍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 * *禁止攜帶或郵寄入境,主要分為三類。
1,動物和動物產品
(1)活動物(狗和貓除外),包括所有哺乳動物、鳥類、魚類、兩棲動物、爬行動物、昆蟲和其他無脊椎動物,以及動物遺傳物質。
(2)(生或熟)肉(包括器官)及其制品;水生動物產品。
(三)動物源性乳及乳制品,包括生乳、鮮奶、酸奶、動物源性奶油、黃油、奶酪等乳制品。
(四)蛋及其制品,包括鮮蛋、皮蛋、鹹蛋、蛋液、蛋殼、蛋黃醬及其他蛋衍生產品。
(5)燕窩(罐裝燕窩除外)。
(六)油、皮、毛、蹄、骨、角及其制品。
(7)動物源性飼料(包括肉粉、骨粉、魚粉、乳清粉、血粉等單壹飼料)、動物源性中草藥、動物源性肥料。
2.植物和植物產品
(1)新鮮果蔬。
(2)煙葉(不含煙絲)。
(3)種子(苗)、幼苗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4)有機培養基。
3.其他類別
(1)菌種、病毒等動植物病原體,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細胞、器官、組織等生物材料,血液及其制品。
(二)動物屍體、動物標本和動物源性廢物。
(3)土壤。
(4)轉基因生物材料。
(五)禁止進境的其他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
百度百科-禁止攜帶或郵寄入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