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28條
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發掘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
(二)盜竊、挖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損壞的。
盜掘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這個箱子的位置是
該墓應為商代晚期、周初,位於豐浩遺址保護區內。
屬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量刑幅度是10-不定,15也在這個範圍內。
至於這句話是否過重,要看現場被破壞的具體情況,現有資料不足以評價。
2.主觀意圖
初衷是挖根,沒問題。但是,古墓發現後,我們繼續挖掘。從這裏開始,我們可以確定有犯罪意圖。
據趙某供述,事發當天,他幫哥哥在院子裏挖柿樹樹根時,發現樹根旁邊的土很軟,可能是古墓,於是商量壹起挖。
3、開始挖掘,就構成犯罪既遂。
文物沒有被賣掉,但並沒有對文物造成太大的損失,只是發掘本身已經對古墓造成了破壞。
4.文物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應該上交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留的壹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石窟寺屬於國家所有。國家指定的紀念建築物、古建築、石刻、壁畫、近現代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屬於國家所有。
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不隨其附著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改變而改變。
下列可移動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壹)在中國境內出土的文物,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和其他國家機關、武裝力量、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國家收藏和收購的文物;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給國家的文物;
(五)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國家所有的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不因保管、收藏單位的終止或者變更而改變。
國有文物的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