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如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2、詐騙罪的主體為壹般主體;
3、詐騙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警惕字畫交易騙局“三大陷阱”
1、是溫情陷阱。犯罪分子抓住老年人善良、熱情的心理,和老年人打感情牌,全程服務貼心、周密,附贈紀念品、小禮物,壹步步取得老年人信任,騙取錢財。
2、是撿漏陷阱。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不給子女拖後腿,給自己找條出路”的投資想法,將實際短期內並無明顯升值空間的收藏品,鼓吹成具有極高的收藏升值獲利空間的珍藏品,並許諾高價幫助出售或代為拍賣,借以欺騙老年人。
3、是場所陷阱。犯罪分子辦公場所和活動地點均在大廈、寫字樓等商業區,同時采取公司化運營模式,註冊成立拍賣文化公司,借助拍賣公司外殼實施詐騙,導致犯罪場所具有合理、正規的外在假象,迷惑性、隱蔽性強。
三、詐騙罪的四個特征為:
1、客體要件: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該罪侵犯的對象,僅限為國家、集體或者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通過騙取等方式獲取的利益。
2、客觀要件,詐騙罪在客觀上,主要表現為行為人采用欺詐的方法或者隱瞞事實真相,騙取金額較大的他人財物;詐騙罪並不限於騙取他人的有體物,還包含騙取無形物以及財產性利益。
3、主觀要件,詐騙罪在主觀方面,主要表現為行為人是直接故意的行為,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4、主體要件,詐騙罪主體為壹般主體,凡是達到了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詐騙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 根據《刑法》第壹百五十壹條和第壹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