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在《本草綱目》刊行100余年之後編著的。其目的是拾《本草綱目》之遺。全書***10卷,載藥921種,其中《本草綱目》未收載的有716種,絕大部分是民間藥,如冬蟲夏草、鴉膽子、太子參等,還有壹些外來藥品,如金雞納(奎林)、日精油、香草、臭草等。本書除拾《本草綱目》之遺以外,並對《綱目》所載藥物備而不詳的,加以補充,錯誤處給予訂正。本書體例與《綱目》類似,除未列人部外,另加藤、花兩類,並把“金石”部分為兩部。
本書是繼李時珍《本草綱目》後,對藥學的再壹次總結。
《本草綱目拾遺》成書於乾隆三十年(1765年),又經過卅多年的增訂工作,使之更完備。初刊於同治三年(1864年)。《本草綱目拾遺》實際是李時珍《本草綱目》的續篇。全書十卷,按水、火、土、金、石、草、木、藤、花、果、谷、蔬、器用、禽、獸、鱗、介、蟲分類,引經據典(涉及的文獻多達六百余種,)對《本草綱目》的藥物加以補充和訂正,增錄了藥物七百壹十六種,吸收了不少民間藥物(約有五百壹十壹種)和外來藥物(部分取自傳教士石振鐸譯著的《本草補》),內容十分豐富,為中醫藥學增添了大量的用藥新素材。還在書首列“正誤”壹篇,糾正《本草綱目》中的誤記和疏漏達數十條。它對研究《本草綱目》和明代以來藥物學的發展,是壹部十分重要的參考書。它是清代最重要的本草著作,壹直受到海內外學者的重視。
十卷,依據《本草綱目》的體例分為水、火、土、金、石、草、木、藤、花、果、谷、蔬、器用、禽、鱗介、蟲等部,刪去了人部、而增加了藤部、花部。***收載藥品921種,其中綱目未記載過的有716種。可以說本書所載藥物絕大部分是綱目未收錄的民間藥,或已見於當時其它醫書上應用的品種,同時也包括壹些進口藥,如金雞勒(即金雞納皮),東洋參、西洋參、鴉片煙、日精油、香草、臭草、煙草等。此書不僅豐富了綱目之遺,而且對綱目中已載品種,對其中治療未備或根實未詳者,也詳加補充。在卷首列正誤34條,對《本草綱目》中的欠妥和錯誤之處加以訂正。如《本草綱目》中說,粉錫(鉛粉)辛寒無毒,趙學敏則指出有婦人"服鉛粉致死,手足皆黯。"說明鉛粉有毒,糾正了這壹錯誤。而且趙學敏對於《本草綱目》中分類不恰當的都加以訂正。趙學敏編寫《本草綱目拾遺》所引據的醫藥書達282家,引據的經史百家書目也達343家,包括當時罕見的鈔本和珍秘本。如汪連仕的《采藥書》,李草秘《海藥秘錄》、《百草鏡》,王安卿《采藥誌》等。
市場估價約10萬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