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額查詢:
1、在都市旅遊卡各特約商戶消費POS機上進行查詢。
2、在都市旅遊卡各代理網點驗卡機上進行查詢。
3、在公***交通工具支付票額的同時會顯示出余額。
服務網點、自助終端設備上查詢最近10筆卡交易記錄及卡內金額,顯示金額不包括底卡押金。如需查詢最近10筆之外的交易記錄或打印清單,須在交易發生後30天內攜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指定服務網點辦理。
擴展資料
上海都市旅遊卡購買使用須知
1、上海都市旅遊卡是上海公***交通卡旗下高端產品,是兼具公***交通支付和小額消費支付的多用途卡,可用於上海公***交通出行、便利店、超市、商場、旅遊景點等應用領域。
2、本卡可反復充值使用,不記名、不掛失、不提現。底卡押金和卡內余額資金不計付利息。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管理卡內余額資金。
3、普通卡底卡押金20元/張,底卡可退。非普通卡按本公司定價銷售,不可退。
4、本卡充值以10元為單位,卡內最高儲值額不超過1000元。
5、對於壹次性購卡10000元(含)以上的,購卡人應當使用實名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單位壹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個人壹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0元(含)以上的,需通過銀行轉賬等非現金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
6、本卡有效使用期限是指自前壹次充值日起五年內,該卡可以正常使用。每次充值延長有效期五年(自充值之日起)。超過五年期限無充值的,須在本公司充值服務網點辦理續用手續。
7、普通卡可在本公司指定服務網點辦理退卡,並退還底卡押金。卡內金額不足10元的,可全額退還;
卡內金額高於10元(含)的,應憑購卡憑證在扣除5%的手續費後予以退還。單張卡內金額100元以下的,可采用現金方式退還。
壹次退卡金額累計大於2000元(含)的須前往指定服務網點辦理,憑購卡憑證及本人身份證在扣除卡內金額5%的手續費後予以退還,提前預約的可當場退還,未預約的將在三個工作日內退還。
底卡不能使用或卡面、卡體損壞的,不予退卡。
卡面、卡體損壞是指出現刻劃、彎曲、折疊、斷裂、折痕、破損、塗寫、粘貼異物、嚴重汙損、印制圖案、缺邊、缺角、分層、打孔、濕水軟化等導致卡受損的情況。
8、普通卡底卡押金可在指定商戶進行抵用消費,具體信息以公司官網(www.sctcd.com)公布為準。
9、本卡發生故障,持卡人可到本公司指定服務網點進行檢測。受理的故障卡必須保證卡面完整,卡號清晰可辨。經檢測確屬底卡質量問題的,憑受理憑證在7個工作日內免費予以調換。
經檢測屬人為損壞的,普通卡需支付重置費15元/張,原底卡由本公司收回;非普通卡按照《上海都市旅遊卡維修業務細則》執行。
原卡內金額等值轉入新卡。如因持卡人擅自改動本卡導致卡內金額及底卡押金損失的,由持卡人自負。
10、若持卡人刷卡消費後非因產品質量問題要求退貨,須提供商戶退貨憑證,相應退貨款項轉入原卡內,不退現金,持卡人需支付每單10元的服務費。
11、持卡人可在本公司服務網點、自助終端設備上查詢最近10筆卡交易記錄及卡內金額,顯示金額不包括底卡押金。
如需查詢最近10筆之外的交易記錄或打印清單,須在交易發生後30天內攜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指定服務網點辦理。
12、本卡在本市公***交通領域的使用應視同公***交通卡,遵守公***交通卡相關使用規定。本卡付費時將卡貼近POS機收費感應區即可。
但在乘坐分段、分時計費領域(如軌道交通、部分停車庫)時,必須在進、出站(庫)時各刷壹次,否則該卡將被系統鎖住。
13、本卡業務咨詢可致電服務熱線12319、962020。本公司服務網點及商戶信息以公司官網(www.sctcd.com)公布為準。
14、本須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與原須知有沖突之處,以本須知為準。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都市旅遊卡官網-上海都市旅遊卡購買使用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