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已經成為許多情侶的重要日子。有的人會送禮物,有的人會在微信上發獨特金額的紅包或者支付寶轉賬,比如520,1314,999。很多情侶會繼續在微信朋友圈發截圖曬太陽。
但是,壹位律師兼好朋友在這個甜蜜的日子裏建議,如果在特殊的日子,比如5月20日,或者在七夕、情人節等傳統節日發出520、1314、999等具有唯壹信用額度的紅包或轉賬,很有可能會被判定為贈與,而如果戀人日後分居或者需要對方返還,則沒有辦法認為會返還。那麽,法律法規中有什麽要求呢?
如果情侶發過類似的紅包,分手後還能拿回來嗎?很多人也有類似的疑惑。王律師表示,她最近接了壹個類似的案子,出現在迎澤區的大城市。做了兩年的戀人,分開了。因兩人在* * *期間涉及金額在20萬元至30萬元之間,男方提起訴訟,並約定退款金額。
王蕙心的刑事辯護律師表示,在戀愛過程中,壹方為了更好地表達愛意、增進感情,給予對方財物,或者為對方購買自己的東西,屬於戀愛中的壹般贈與行為。“在像這樣獨特的日子裏,有特殊信用額度的小額貸款紅包或轉賬,比如520、1314、999等信用額度,會被認為是送給個人的禮物。壹旦關系完成,就不能像貸款壹樣退還。”
在她接觸的案例中,七夕、情人節、5月20日送出的520元、1314元的獨特紅包,全部不適用,無法退回。至於紅包或轉賬的壹般金額,如200元、2000元,無論是否在特殊時間,被告都可以規定其評估為借款並返還。而且,紙條的名字最好不要寫“我喜歡妳壹輩子,節日快樂”。壹般情況下,5萬元以內算贈與。自然會根據經濟發展相對發達與否而有所不同。律師建議:在獨特的傳統節日轉賬時可以這樣做。
“戀愛時,經濟發展頻繁,隨意。壹旦引起債務糾紛,無法評估。所以,戀人不必以金錢為主要資金考慮情感,在愛情中也需要理性。特別是為了更好面子,送了非常大的紅包,後來後悔了。”王蕙心指出,在經濟發展的範圍內,向個人贈送小禮物是當代日常生活中的壹種常見情況,它可以促進感情,加強愛情關系。但對於超大額款項或貴重財物的結算,要註意保存能證明真實感情和意圖的直接證據,防止日後糾紛無憑無據。
王蕙心說,比如男朋友給女朋友發紅包,壹般金額不是520,1314等。,這並沒有表達所有祝福的意思。他可以回復“謝謝妳,親愛的,我很喜歡傳統節日紅包”,鎖定紅包的禮物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