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石主要是指玉石出土後表面沒有經過清洗,泥土和氧化鐵銹斑附著在玉石表面。這些沈澱下來的物質是由於地下長期的潮濕和不同的接觸造成的,對玉石的表面有不同程度的影響。會受到不同程度的侵蝕和氧化,導致失去亮度或表面附著壹層漿料。這些現象通常是皮殼。玉石出土時,經過百年的人工打磨,會使玉石表面有油潤的感覺,也叫包漿。
青銅器的主要特點是銅的氧化,使其產生銅銹,銅銹是地下溫濕度和各種氣體長期侵蝕形成的。所以銹斑的顆粒度和密度都極細,附著力極強。我們知道青銅器成型後的外觀應該是金黃色,但在地下,長期的環境侵蝕或常規的空氣氧化,會使青銅器由金黃色變成暗黃、暗黃、棕黃,直至變成黑綠色。幾種顏色的變化,說明長期的逐漸演變,在其表面形成了壹層氧化皮,稱為青銅器的皮殼。
2.
鑒定目的:古陶瓷鑒定的基本目的是辨別真偽,判斷年代、產地和質量,揭示歷代陶瓷的內涵和價值,從壹個側面研究人類物質文化和社會發展的歷史。同時也起到保護祖國文物、提高人民藝術修養的作用,從而使其在現代人類社會中發揮積極作用。
鑒定內容:鑒定壹件古陶瓷要做好以下四個方面。
1.鑒別:即鑒別這個陶瓷是真品還是後人的仿制品或偽造品。這是鑒定工作的第壹步,也是關鍵的壹步。比如壹件“清康熙皇帝”年份的瓷器,要鑒定是康熙年間制作的,還是後人仿制的贗品,要仔細鑒別。
2.年代測定:即鑒定陶瓷生產的時代。比如龍泉窯瓷器,生產於宋、元、明。需要區分是宋朝的產品還是明朝元朝的產品。
3.破窯口:即鑒別陶瓷的產地,屬於壹種窯口產品。
4.評價:即評價這種陶瓷的質量、藝術價值和經濟價值。比如物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裂紋,變形等等。
二、鑒定方法
陶瓷鑒定的基本方法有分類法、比較法和鑒別法。
1.分類利用類型學,找出各種陶瓷之間的異同,進行分類歸類,探索器物的演變規律,達到了解和掌握的目的。
2.比較法是利用已知的標準裝置(如窯址標本、斷代墓出土的陶瓷或有年份模型的實物)與彼此有壹定聯系的鑒定對象進行比較,從各方面進行研究和比較,做到已知的比未知的好,使未知的為人所知,得出符合事實的判斷。
3.篩選法是在實踐的基礎上,運用調查、考證、科學考察等不同方法,通過邏輯思維和概括,對評價對象進行正確的篩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