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各級官員設計以壹種動物圖案為標誌,繡在棉緞的兩個方格上,官員官服的每壹部分都在胸前和後背打補丁。這是補藥,這官服叫東拼西湊。
據《明慧典》記載,洪武二十四年(1391),補語的模式有:公、侯、許、伯:麒麟、白澤;公務員繡鳥以示文明:壹只鶴,兩只金雉,三只孔雀,四只鵝,五只銀雉,六只白鷺,七只鳥?燕子、八級黃鸝、九級鵪鶉;
武官繡獸,猛示範:壹品、獅二品、三品、虎豹四品、熊五品、虎六品、虎七品、犀牛八品、海馬九品;雜職:練喜鵲;馮憲冠:我很尷尬。此外,還有其他以蟒蛇、鬥牛等為題材的圖案,應該屬於明代“賜服”的範疇。
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規定官員的宮廷服裝全部沿襲唐宋時期的式樣,紅上衣,下裙及膝,內穿白紗單衣,白襪黑鞋,腰間系皮帶和絲帶,頭上戴束冠。官員的等級是用冠中橫梁的數量和絲帶的不同圖案來表示的。
在明朝,官員在重要場合必須穿官服。公共服務包括壹頂硬帽子和壹件寬袖有領長袍。長袍的顏色取決於官方產品。
擴展數據:
註重色彩在官服體系中的應用,首先是統治階級意識的體現。每次改朝換代,統治階級都充分利用服飾色彩這壹工具,進壹步強化封建等級政治。皇室有自己特殊的皇室色彩。官員根據等級使用顏色,普通人在服裝上使用顏色受到很多限制。
秦漢以前,人們對色彩的推崇,除了遵循五行規律外,主要源於統治貴族的喜好和有限的染色水平。秦漢時期,封建專制進壹步加強,人們的日常生活方式也被納入統治者的控制之下。
《漢書·吃貨記》第四篇:天下太平,漢高祖卻下令賈人不得衣冠帛出行,並課以重稅重租,以示為難。統治階級有控制廣大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方式的意識。
到了魏晉南北朝,戰亂不斷,但服飾還在變化發展,尤其是染色技術的提高,服飾的顏色也被封建統治者所使用。魏文帝曹丕在官職等級方面有很大貢獻,同時提出紫、紅、綠為九等,正式確立了以顏色區分官服等級的制度。
此後,歷代王朝都把顏色作為區分官服等級的重要參考。即使在明清時期,花紋圖案也被作為區分官職大小的重要依據,而以顏色標示等級的制度在封建官職制度中依然牢固存在。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