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館屬於事業單位。檔案館是保管、收集檔案的機構。負責了征集、管理、接收檔案還有開展檔案的利用等職責。中國周代的天府還有漢代的石渠閣等機構,都是歷代保管檔案的地方。
檔案館是集中保管黨與國家重要檔案的基地,也是社會各方面利用檔案信息資源的心,檔案館的工作也是我國檔案事業的主體。
根據我國《檔案法》還有相關文件的規定,檔案館屬於黨與國家的科學文化事業機構,也是永久保管檔案的基地。
檔案館是科學研究與各方面_工作利用檔案史料的中心,檔案館保存的檔案,有壹部分是屬於機密性的,所以檔案館又具有機要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檔案法》第二十八條
檔案館應當通過其網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開放檔案的目錄,不斷完善利用規則,創新服務形式,強化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水平,積極為檔案的利用創造條件,簡化手續,提供便利。單位和個人持有合法證明,可以利用已經開放的檔案。
檔案館不按規定開放利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檔案主管部門投訴,接到投訴的檔案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利用檔案涉及知識產權、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九條 下列檔案違法行為應該追究法律責任:
(1)損毀、丟失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2)擅自提供、抄錄、公布、銷毀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3)塗改、偽造檔案的;
(4)擅自出賣或者轉讓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擅自出賣或者轉讓屬於集體所有、個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屬於國家所有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或者應當保密的檔案的;
(5)倒賣檔案牟利或者將檔案賣給、贈送給外國人的;
(6)將公務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的文件、資料據為已有,拒絕交檔案機構、檔案工作人員歸檔的;
(7)拒不按照國家規定向國家檔案館移交檔案的;
(8)違反國家規定擅自擴大或者縮小檔案接收範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