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展作為壹種“秀”,受到很多年輕人的追捧。但無論什麽秀,都要有底線。這兩個“作秀人”的行為,不管是無意的還是有意的,其實已經構成了對軍裝的玷汙和對軍人的不尊重。如果只是為了娛樂,那麽這種令人發指的鬧劇是無法贏得好評的,只會讓人感到厭惡;如果有別有用心的,更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軍裝作為“軍人的皮膚”,被人民所信賴,被自己視為使命。無論軍帽、軍徽、軍銜和兵種、軍種的象征,軍裝裏的每壹個元素都有著獨特的意義,代表著忠誠與奉獻、力量與勇氣、正義與責任。已經穿了68年軍裝的劉華清同誌生前回憶說:“作為壹名軍人,我壹直沖在最前面,沒有弄臟我的軍裝。”每個軍人都自覺維護軍裝的尊嚴,絕不允許別人玷汙和糟蹋軍裝。
軍權不可侵犯,軍裝不可侵犯。為了維護軍服的權威性、嚴肅性和特殊性,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於2009年頒布了我國第壹部軍服管理條例。但目前,壹些人無視國家法律和軍隊法規,或非法制售軍裝牟利,或隨便穿軍裝吸引人圍觀,或冒充軍人,各種亂象屢禁不止。那些把軍裝當成玩具和工具的人,應該得到警告,如果他們不懂規矩,心存恐懼,遲早會受到懲罰。
在這張“惡搞”軍裝的照片中,只有軍裝沒有臉,但沒有人會相信這兩個人是真正的軍人。前不久,幾名武警官兵整齊列隊等候地鐵的照片,在網上熱傳;在此之前,壹張士兵在醫院門診窗口排隊掛號的照片引起公眾關註。同樣的道理:“穿軍裝看不到他們的臉。”他們的軍人身份永遠不會被質疑。因為他們宣揚主流價值觀,引領好時尚,傳播“滿滿的正能量”。相反,如果宣傳的是非主流,是惡作劇,傳播的是負能量,那就算妳穿了軍裝,看起來也不像個軍人。明眼人能看不出來嗎?想靠軍裝“做事”,只能自取其辱。
網友對此事的態度幾乎是壹致批評,這也從壹個側面說明了軍人作為“時代標桿”的形象在大多數人心目中是積極正面的。人民認可、人民稱贊的軍人,是為革命獻身、挺起胸膛、不屈不撓的方誌敏、楊靖宇;赴海外維和的沈、李磊、楊樹鵬,犧牲家鄉,壯烈犧牲;入火救人的姚、、錢靈運,出生入死;是張和夢見了大海和天空,化作了天空中的雲朵和靈魂。在抵禦外侮浴血奮戰中書寫忠誠,在抗洪抗震救災中舍生忘死,在平常日子裏看得見,在關鍵時刻脫穎而出,讓人穿上軍裝出軍人的氣質、本色和風采。
越是多元的價值觀,越是要堅守高地。穿軍裝的人要引領時代潮流,起帶頭作用,用實際行動擦亮自己的名片,做好無聲的宣傳,讓只懂風月的人也能感受到軍人的“鐵馬秋風,戰地黃花,樓裏夜雪,邊關冷月”。以軍人為榜樣,以軍人為標桿,壹定會激發更多向善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