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繼承的財產屬於國家嗎?
1,無遺產無遺贈,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其所屬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2.被遺棄的東西是所有權已經被所有人遺棄的東西。這是真正的無主財產。遺棄物在我國習慣上早就認定是誰先占有誰的,即根據先占原則確定所有權。
二、遺產包括什麽?
1,公民合法收入。比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合法經營所得、繼承或接受贈與取得的財產等。
2.市民的房子,積蓄,日用品。
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樹木主要是指公民在宅基地上種植的樹木和在自留山種植的樹木。
4.公民的文物和書籍。公民文物壹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繪畫、古董、藝術品等。上述文物中如有特別珍貴的文物,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5.法律允許公民擁有所有的生產資料。如農村專業戶承包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在內地投資的城鎮個體戶、華僑和港澳臺同胞擁有的各種生產資料。
6.公民在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即基於公民作品發表而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獎金,或者因利用發明創造而取得的專利轉讓費、特許權使用費。
7.公民的國庫券、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復員軍人的復員費、轉業費,公民的退休金、養老金等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三、無遺產和無遺贈包括下列情況:
1.死者沒有法定繼承人,也沒有立遺囑指定受遺贈人,生前沒有與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
2.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受遺贈人全部放棄遺贈;
3.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都喪失繼承權,受遺贈人都喪失受遺贈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條沒有繼承也沒有遺贈的遺產,屬於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其所屬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