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規定旨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正確使用警械和武器,及時有效地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公***安全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人民警察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人民警察在執行公務時,可以采取強制手段,包括使用警械和武器。警械包括警棍、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暴槍、手銬、腳鐐、警繩等,而武器則包括槍支、彈藥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則是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人民警察在使用這些裝備時,應當以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為首要目標。此外,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為受到法律保護。
在特定情況下,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例如,在逮捕、拘留、押解人犯時,遇到暴力抗拒、搶奪武器、行兇或脫逃等非常情況,非開槍不能制止時;犯罪分子以暴力破壞社會秩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非開槍不能制止時;人民警察的生命安全遭到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脅,非開槍不能自衛時等情形。
警察在哪些情形下不得使用武器
警察在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是:發現實施犯罪的人為懷孕婦女、兒童的,但是使用槍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實施暴力犯罪的除外;犯罪分子處於群眾聚集的場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將發生更為嚴重危害後果的除外。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民警使用警械和武器規定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人民警察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人民警察在執行公務時,可以采取強制手段,包括使用警械和武器。警械包括警棍、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暴槍、手銬、腳鐐、警繩等,而武器則包括槍支、彈藥等致命性警用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