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2厘米 邊長2.8厘米 重33克1968年9月陜西鹹陽韓家灣鄉狼家溝出土,現原件由陜西歷史博物館收藏。
此玉璽選料為上等新疆和田羊脂玉,溫潤潔白,玉質晶瑩,精美靈秀。玉璽印面為正方形。玉璽上方的璽鈕為凸雕的壹螭虎形,螭(chi,音吃。傳說中的壹種沒有角的龍),螭又有“雌龍”之說,龍為至高無上,虎為百獸之長,它除了能驅除惡魔外,還是權勢、軍威的象征。玉璽四側面陰刻雲紋,底部印面為陰刻篆書“皇後之璽”四字,印紋排布疏朗,書體端莊而流暢,結構方整,筆勢方中帶圓,剛柔相濟,刀法嫻熟,可謂“方寸之間,氣象萬千”,體現了當時高超的篆刻藝術水準。
《後漢書·祭祀誌》指出:“三皇無文,結繩以治,自五帝始有書契。至於三王,俗化雕文,詐偽漸興,始有印璽以檢奸萌,然猶未有金玉銀銅之器也。”“三王”指夏禹、商湯、周文王。“詐偽”、“奸萌”顯然是私有制出現後的詐騙、冒認、偷盜、侵奪等不正當的行為。因此,能在器物上戳壓記號,以證明物歸誰主的印章便應運而生。印章不僅是持信之物,而且是權力的象征。根據遺物和歷史記載,至少在春秋戰國時代印章已出現,在戰國時代已普遍使用。起初它只是作為商業上交流貨物時的憑證,印章是用金、玉、銀、銅等材料制成,稱“方寸璽”,人人皆可佩帶。
據東漢蔡邕的《獨斷》記載:秦以前的璽印尊卑***之,“民皆以金玉為印、龍虎鈕、唯其好,秦以來,天子獨以印稱璽,又獨以玉,群臣莫敢用。”群臣以金、銀、銅的材料做印。這說明秦以後,璽印不僅是持信物,而且是天子權力的象征。秦始皇統壹六國後,在少府設置了專門掌管印章制度的“符節令丞”,說明秦代曾經建立過官印制度。在春秋戰國至秦以前,篆刻印章稱為“璽”。秦始皇統壹六國後,形成了帝王用印稱“璽”或“寶”,官印稱“印”,將軍用印稱“章”,私人用印稱“印信”。漢以前,文書大都寫在竹木簡牘上,為避免簡牘散失,密封文書內容,就在寫好的簡牘外,再加上壹塊挖有方槽的木塊並用繩子捆紮,把繩結放入方槽內,加上壹塊軟泥,用印在泥上按捺出印文,這種軟泥即我們今天說的“封泥”。另有壹些特大的印,上面可插入木柄,是專門用來烙在馬身上作為印記的,也有可能為大件物品發送的封用印記。
1968年9月,當時還是陜西鹹陽韓家灣鄉小學生的孔忠良在放學回家的路上,在壹水渠旁撿到此枚玉璽。回家後,他把此印章交給其父孔祥發,其父認定是壹件文物,於是把它交給陜西歷史博物館。漢代有官印制度,且對璽印的文字數、官職名稱、特別是對印之材料、綬帶、鈕制都作了規定。據《漢官舊儀》記載:“皇後之璽,文與帝同。皇後之璽,金螭虎紐。”這件“皇後之璽”玉印與這壹記載正好壹致同時,又因其出土地點位於漢高祖劉邦的長陵陵冢和皇後呂雉陵冢西側約壹千米處,因此研究者推測,這件玉璽很可能是呂後生前使用過的印章,並且葬入陵中為供祭品,因陵墓被盜,玉璽流落土中,後被雨水沖刷到溝中。呂後前後掌權十六年,當時位於今天的廣州地區有壹個南越國,不向西漢朝貢,為此,呂後頒布命令禁止賣鐵器和馬牛給南越,借以對南越國實行經濟封鎖。呂後當時用來發布命令的,就是這塊皇後之璽。中國古代帝後,尤其早期的玉璽傳世罕見,是因為改朝換代之際,新的王朝往往要將舊王朝的玉璽毀廢,以防止舊王朝死灰復燃。這枚“皇後之璽”玉印是漢代皇後玉璽的唯壹實物資料,對研究秦漢帝後璽印有著十分重要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