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補品的來源可以追溯到蒙元時期。內蒙古正藍旗楊群寺出土的元代石刻有花卉圖案,在壹些元代墓葬中也確實發現了許多方形圖案的元代織物。但這些服飾並沒有作為輔衣出現,多為花形,在當時並不作為官階的象征。
真正代表官職的輔役,成型於明代。據《明史·輿服誌》記載,洪武二十四年(1391),規定官員的官服為大圓領袍,胸背有方形補丁,平民繡鳥以示文明,武官繡獸以示武藝。壹至九年級用的動物不壹樣,是為了區分官方產品。公務員:壹級鶴,二級錦雞,三級孔雀,四級雲煙,五級白鷴,六級白鷺,七級?燕子、八級黃鸝、九級鵪鶉;武官:壹級獅子、二級獅子、三級虎豹、五級熊、六級虎、七級虎、八級犀牛、九級海馬;雜職:練喜鵲;馮憲冠:我很尷尬。此外,皇帝作為禮物送給特定人的禮物還有兩種,分別是鬥牛和飛魚。
從明代出土並代代相傳的官補來看,有織錦、刺繡、繅絲三種制作方法。早期官方副刊量大,制作精良。民補用兩只鳥壹起飛,武官用壹只動物,或站或蹲。清代公務員的補藥只用壹只鳥,品級略有不同,通常是:壹只鶴,兩只孔雀,四只鵝,五只銀雉,六只白鷺,七只鳥?八品鵪鶉,九品麻雀;武官還是用單壹動物,通常是:獨角獸、獅子、豹子、老虎、熊、老虎、犀牛、海馬。
明清官員使用的補藥,都是以方補藥的形式出現的。清代滋補品與明代滋補品相比,體積小而簡單,前後成對,但前片壹般是分體的,後片編織成壹個整體,主要是為了佩戴方便。前官貼位於清代官服的前面。為了解開扣子,前面的補丁只能分開壹半。
明清時期,被誥封的女子(壹般是官員的母親和妻子)也有補服,壹般在慶典時穿。他們使用的補品的模式是基於他們丈夫或兒子的官方產品。雌性斑塊的尺寸小於雄性斑塊的尺寸。武直官員的妻子、母親都不用獸紋,而像公務員家庭壹樣,用的是鳥紋,意思是女性以雅為美,不必尚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