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官員所用的輔服,形狀都是方形的。明代官服的前片是大衫,所以補服的圖案是前後壹整片。清補與明相比,圖案小而簡單,雖然也是前後成對,但前片相對,後片還是壹整片,與明略有相同。原因是滿族人過去以漁獵為生,服裝源於關外的“胡服”,穿脫方便,便於移動。前片的官補恰好位於清朝官服的胸前。為了解決解扣和打結的問題,前片只能分成兩部分。
在明清時期,皇妃(通常是官員的母親和妻子)也有輔助服裝,主要在慶典或吉祥場合穿著。用的輔衣的圖案和他兒子或者老公的官品壹樣。女補的尺寸略小於男補,以示男尊女卑。另外,武陟官員的母親和妻子都是用鳥代替動物的,這和同樣的公務員是壹樣的。象征著女性以端莊為美,以優雅為先,不需要尚武。
中國傳統社會壹直以等級森嚴為特征,但也壹直有幾代人試圖逾越等級。明清時期,官方的賠償制度雖然很詳細,但以下的事情卻很普遍。尤其是明代,在創制之初,對補充服的式樣進行了多次修改,尤其是中後期,違規事件頻發,濫用在所難免。犯法者多為軍官,擁兵自重,朝廷往往視而不見,聽之任之。所以明十三陵出土的官賠與墓主人身份不符,但都是低質高質,不存在高質低質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