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功能的不同,黃色夾克可以分為四類。
首先,工作夾克。所謂工作,顧名思義就是壹種與職業相關的使用。每當皇帝出行,他的所有隨從,包括大臣和保鏢,都必須穿黃色夾克。黃色夾克在這裏的意思是小工裝褲。統壹穿黃色外套,無非是為了彰顯尊嚴,震懾大家。在顏色的選擇上,壹般選擇黃色。
黃色是象征皇室的帝王色。此外,侍從們還會集體在帽後佩戴孔雀翎,腰間佩戴官刀。就這樣整齊劃壹的造型,再加上皇權的黃色象征,還沒走近皇帝,皇室的威嚴就已經撲面而來。這種官服是用於徹底的工作。壹旦不在皇帝身邊,侍從不準私自穿黃夾克,否則將受到處罰。
第二,外套周圍的線。這種黃色夾克主要是皇帝打獵或戰鬥時作為獎勵使用的。鹹豐皇帝以前,清朝的皇帝都會在木蘭狩獵20多天,那時候叫狩獵。任何在狩獵中表現出色的人,在向皇帝呈獻獵物時,都有機會獲得皇帝賜予的黃夾克。狩獵時除了供奉獵物外,還會有壹些類似射箭、槍棒的比賽,通常要求滿、漢、蒙官員都要參加。
壹旦有人表現突出或達到壹定要求,皇帝會獎勵這些官員黃夾克。這種夾克也只有在陪同皇帝打獵的時候才能穿。如果在其他時候佩戴,也會被貼上“覬覦皇權”的標簽。以上兩種黃色外套都屬於低級外套,由於門檻低,在外觀上也與高級外套有所區別。壹般來說,低級夾克的扣子都是黑色的,而高級夾克的扣子通常和布料顏色壹樣,都是黃色的。
除了紐扣,高檔夾克上通常還會繡上幾組龍紋,而龍紋的數量通常取決於接受者的身份。比如王子級別的人得到壹件黃色的夾克,夾克上總會有八條龍。其他高端外套通常只有兩到四組龍紋。至於低檔的夾克,就沒什麽花樣了。
第三,武俠夾克。清朝初年,凡是在戰爭中立下汗馬功勞的將軍,都會被皇帝封為“巴圖魯”,或者封為爵爺。這些賞賜,無壹例外,都是顯示皇帝恩賜,表示親昵的手段。後來,黃夾克逐漸獲得了這些功能。比如武將黃馬褂,壹般是給在戰爭中立下大功的將領的。比如太平天國運動的時候,凡是能在反亂戰爭中建功立業的,都可以給黃夾克。因為清廷急於平息亂局,所以封賞很多。太平天國平定後,幾乎每個參加叛亂的將軍都發了黃馬褂。
第四,給壹件特殊的外套。特制的黃夾克壹般是皇帝賜給欽差大臣和外交官的身份象征。通常大臣得到這件特別的馬褂,壹定要騎著馬繞故宮壹圈,以示威嚴。這在當時也被視為壹種榮譽。此外,壹些特別受皇帝或太後寵愛的人,也有機會被賜予這種特殊的馬褂。比如清朝末年,慈禧太後給自己開火車的司機送了壹件黃夾克。
需要補充的是,像第三、第四種高級夾克衫,皇帝在給予賞賜時,會批準“準穿”或“常服”。但實際上,即使是“常服”,受賞者也只敢在重要慶典上穿。畢竟這是皇帝給的衣服。壹旦損壞或弄臟,或者穿錯了,就不好做了。清朝最著名的黃夾克,屬於李鴻章曾經穿過的壹件。
65438年至0895年,李鴻章與日本談判《馬關條約》時,被日本浪人暗殺。當時李鴻章掛了彩,染了黃夾克。李鴻章在接近昏迷的時候,仍然不忘告訴身邊的人不要洗血,要好好保管黃馬褂。在李鴻章看來,這件染黃的馬褂就是他報效國家的最好證據。(參考:
《大清傳》、《小婷續》、《黃馬褂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