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NFT目前在國內只有單向壹次性銷售模式,即只允許開發商或其委托的機構銷售,禁止二級市場銷售。這種特殊的銷售模式帶來了壹些問題。
首先是定價。根據全國文物主管部門相關會議精神,文物原始資料不能作為限量商品出售。藝術作品的獨特性至關重要,因為它珍貴或有價值。博物館數碼創意NFT壹般是模仿館藏文物制作,以虛擬三維形式呈現,其價值似乎主要是觀賞性。說出售NFT文創是博物館等機構籌集資金的壹種形式是有說服力的,但如果參與設計制造的企業通過互聯網炒作,將數字文創的價格擡高到壹個不正常的水平,也不會助長非理性消費的不正之風。要知道,有了區塊鏈科技的加持,做出這種數字創作並不難。制作完成後,可以大量復制。出售時只需在區塊鏈上刻上相關標記,以示此創作屬於相關買家。它以相對較低的成本生產,大量復制,然後依靠限量銷售吸引消費者,消費者獲得觀看和收藏的權利。這就引出了第二個問題——所有權。大量消費者並不掌握相關的區塊鏈技術,因此無法完全掌握自己所購買的“藏品”的所有權。壹旦服務器或客戶端被入侵,很有可能藏品丟失,也就是區塊鏈的標記被更改,買家失去所有權。就在今年4月,周傑倫聲稱其持有的大量NFT被盜,就是壹例。
其次,從收藏的角度來看,不可交易性和購買量也是數碼創意NFT不可忽視的問題。
第壹,中國目前已經禁止開放NFT二級市場,因為壹旦開放,NFT將具有金融屬性,而中國乃至世界都沒有掌握有效的跟蹤手段,容易導致NFT交易泛濫,出現洗錢等危害國家金融安全的情況。因此,在短期內,該國不能為NFT交易開放二級市場。但是,很多人收藏NFT這種非獨壹無二的數字創作,不僅僅是為了欣賞,更是為了在欣賞後出售藏品,相當於壹種投資行為,與國家現行規定相矛盾。第二,應該限制個人購買。因為每個NFT都有固定的發行數量,壹旦有囤積者,很可能引發非法二級交易。今年年初,冬奧會吉祥物“冰盾盾”和“雪絨絨”爆炸時,被賣到了十倍的高價,甚至出現了制假作坊。相比冬奧會吉祥物,博物館數字文創NFT的發行量更小,而且只發行壹次,囤積的可能性更大,危害也更大。壹旦私下轉賣,利潤甚至超過十倍。相關資料顯示,在剛剛過去的2022年6月,微信查封了多個NFT二手交易的微信官方賬號和小程序。盡管NFT數字創意博物館禁止二手交易,但轉讓並未被完全禁止。這就導致了私下銷售的可能,即平臺私下捐贈和交易,也有很大的欺詐風險。
最後,從知識產權的角度來看,NFT還有很多模糊的地方。
第壹,值得深思的是,授權方在文物數字文化創作中到底有多少權利。在授權文創NFT開發時,如進行二次創作,應註意二次創作作品的知識產權歸屬。因為二創的作品既有設計者的創新,又借鑒了文物的外觀,應該屬於知識產權。具體產權如何分配,要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清楚。網上的作品,如果NFT開發機構或買家違規使用文物,博物館或相關部門往往很難及時發現。其次,私人收藏家能否為其文物發行NFT也值得商榷。個人授權的NFT難以監管,存在很大的欺詐、洗錢等違法風險。壹旦發生違法行為,取證和追責的過程會相當艱難。第三,如果壹個組織虛構不存在的文物進行NFT銷售,這種行為是否應該被定義為欺詐,沒有現成的法律依據。此外,數碼創意NFT還可能存在虛假營銷的可能,比如假冒名家作品進行創意NFT銷售,蹭名人人氣,導致買家上當受騙。
總之,國家有關部門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確定數字創意NFT的發行權和知識產權保護,防止非法交易和欺詐行為。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博物館數字文化創作的健康有序發展。
發表於2002年7月65438+6日《中國遺產報》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