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營業額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種的總稱。這是政府對消費品征收的稅。收款環節單壹,多在生產或進口環節支付。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是價內稅,是作為產品價格的壹部分存在的,稅收最終是由消費者承擔的。消費稅的納稅人是在中國境內生產、委托、零售、批發應稅消費品並進行抵扣的單位和個人。在納稅過程中,生產過程中征收的消費稅是以銷售額為基數的,所以企業在計算消費稅時是按照出廠價來計算消費稅的。消費稅計算中的生產環節不是指在制品生產,而是指工廠銷售環節。
消費稅的基本特征:
1,消費稅稅目有選擇性。消費稅是對稅法規定的特定產品征收的。即國家根據宏觀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可以有目的、有重點地選擇壹些消費品征收消費稅,從而適當限制壹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因此可以說消費稅的稅收調節是特殊的;
2.根據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壹產品交同樣的稅;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從價從量復合征收三種方式征收;
(1)從價計征的應納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
(2)采用定量定額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5.消費稅征收環節單壹;
6.消費稅的負擔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綜上所述,消費稅是對特定消費品征收的稅,屬於流轉稅的範疇。在普遍征收貨物增值稅的基礎上,為了調整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對部分消費品征收消費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在銷售時納稅。納稅人生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征稅;用於其他用途的,轉讓使用時征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在交付委托方時代收代繳,受托方為個人的除外。委托方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已繳納的稅款允許按規定扣除。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在報關時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