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貨幣。也就是鑄造成錠的銀。始於漢代,後世皆有鑄造,但流傳不廣。明代流行,但不是國家法定貨幣。直到清朝,才開始作為主要貨幣流通。重量不壹,因“兩”為主要重量單位,故又稱銀二。
朱元璋登基前後,人們用金銀進行交易。洪武八年(1375),珍貴紙幣發行後,朝廷多次下令,民眾不得買賣金銀,違者必究。但是,白銀的價格仍然是政府發行紙幣和鑄造貨幣的標準(見制造貨幣)。紙幣之間,紙幣之間都有壹定的比價。同年,價格固定,壹兩銀子作為壹千文,壹致。明英宗即位後,放寬了用銀的禁令,下令將米、麥兌換成銀,減少了接受紙幣的各種項目,用米、銀作為紙幣。
《明史》記載,此時“朝野皆用銀,最小用錢,但官俸用鈔”。成化以後,在土地稅、商稅、鹽鈔、匠役、俸祿的收支中,貨幣兌換白銀的範圍越來越廣泛。白銀逐漸成為主要的支付手段。此時形式上是銀銅幣壹起使用,但銅幣價值太小,發行量不大,不能滿足大規模交易的需要,交易中使用的銀銅幣比重逐漸增加。據估計,隆慶過去四年(1570)的市場交易中,十分之九以上是用白銀支付的,但花出去的錢只有十分之壹,白銀在政府財政收支中所占的比重更大。萬歷九年(1581),太倉庫收入三百七十四萬二千二十二萬柒拾陸萬五千四百文。
從明朝開始,價格就以白銀計算。從白銀表現的黃金價格、米價、絲綢價格來看,明代白銀的購買力遠高於宋元時期。宋元時期,金宜良約為12三錢,明代為624元七分。宋元時期,江南壹米壹石約值壹百二十八銀分,明代只有九分四毫。在宋元時期,壹匹絹馬大約值壹百二十五兩銀子七分,到了明朝才六分。按照這個價格綜合計算,明代白銀的購買力是宋元時期的兩倍左右。但是明朝仍然沒有銀幣。用作貨幣的銀主要鑄造成船形銀錠(銀錠),兩端朝上。銀條和碼很少見,小額交易用碎銀。大元寶的銀錠大小從50兩到20兩不等。上面有鑄造地點、重量、銀匠姓名等字樣。小元寶上的字有些不壹樣。銀錠和碎銀的重量不均勻,成色也不同。每次付款都不方便稱重鑒定成色。
清朝實行錢糧平行本位制,規定壹千兩銀子。白銀是法定貨幣,不僅用於民間交易,也用於政府征收地方稅。由此形成了白銀體系。
在清朝,銀大多是馬蹄形錠,所以它也被稱為銀豹。熔鑄後可分為大錠、中錠、小錠,俗稱銀塊或銀錠,也有碎銀。因為各地都可以自行熔鑄貴重銀,所以全國的貴重銀的種類和名稱壹般都是壹樣的,只是顏色和重量不統壹。各地使用不同成色名稱的銀幣,相互兌換有壹定的換算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