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前港幣發行銀行有三家,分別是渣打銀行、匯豐銀行、中國銀行(香港)。在香港目前流通的港幣面額有紙幣:10、20、50、100、500及1000港幣,壹***有6種面值。硬幣有0.1、0.2、0.5、1、2、5及10港幣,壹***有8種面值。雖然港元只在香港有法定地位,但在中國內地和澳門特區的很多地方也接受港元。
1、渣打銀行即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1853年建成,總部位於倫敦。
2、匯豐銀行即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是匯豐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3、中國銀行(香港)即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是香港第二大的商業銀行集團。
二、香港的第壹張紙幣是1845年由東方匯理銀行發行,1857年香港政府準許使用紙幣支付,紙幣開始真正流通。1945年以後,香港流通的貨幣由匯豐、渣打、有利銀行三家發行。1954年有利銀行被匯豐銀行收購,港幣由匯豐和渣打銀行發行,5元以下硬幣由政府發行。94年5月1日,中國銀行香港分行正式合法地在香港發行港幣,成為第壹家在香港發鈔的中資銀行,香港金融界人士稱贊此舉意味著中國銀行對維護本港金融體系穩定的壹種承諾,對穩定香港金融市場,對香港的平穩過渡和經濟繁榮起著積極作用。
三、在1935年政府通過貨幣條例以前,很多銀行都有發行紙幣,但這些紙幣主要作商業上的交易。政府只接受部分特許銀行的紙幣為合法通貨。1935年以後,政府授權匯豐銀行、有利銀行(其後被匯豐銀行並購)及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其後輾轉易名為渣打銀行)發行五元以上的港元紙幣。而面額壹元及以下的港元紙幣則由香港政府發行。香港政府在1975年發行五元硬幣後,五元紙幣停止發行。1990年代政府發行十元硬幣,銀行之後亦停止發行十元紙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