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內華達州壹個叫露絲的三歲小女孩告訴媽媽,她認識禮盒上“OPEN”的第壹個字母“O”。她媽媽很驚訝,問她怎麽認識的。露絲告訴她媽媽,是幼兒園的維拉小姐教她的。
沒想到,這位母親立即對維拉小姐的幼兒園進行了投訴。她的理由令人驚訝,說幼兒園剝奪了露絲的想象力。因為女兒在不知不覺中就能把“O”描述成太陽、蘋果、足球、雞蛋之類的圓形東西,但在幼兒園被教了“O”之後,露絲就失去了這種想象力。母親要求幼兒園對後果負責,賠償女兒精神殘疾65438元+0,000元。
她的訴狀提出後,在全州引起軒然大波。幼兒園的人都覺得這個媽媽壹定是瘋了,而其他家長都覺得她小題大做。甚至她的律師也不贊成她的行為。
三個月後,案件的結果出人意料——幼兒園敗訴。因為陪審團的所有陪審員都被母親在辯護中講的壹個故事感動了。
這是壹個關於天鵝折斷翅膀的故事。母親說:“有壹次我去東部的壹個國家旅遊,在壹個公園裏看到兩只天鵝。其中壹只的左翼被切掉了,被關在壹個大池塘裏。”另壹只完好無損,養在小池塘裏。經理說這樣可以防止它們逃跑,被切掉左翼的天鵝因為無法保持平衡而無法飛翔;放在小池塘裏的,因為沒有足夠的滑翔距離,只能呆在水裏。當時我非常震驚,震驚於東方人的聰明和智慧,但也感到悲哀。今天我在打這場關於我女兒的官司,因為我覺得露絲就像幼兒園裏的天鵝。他們剪掉了露絲想象中的壹只翅膀,過早地把她扔進了只有26個字母的小池塘裏。愛迪生發明了燈泡,因為他有壹個不切實際的幻想;牛頓發現萬有引力是因為他的創新意識。也許露絲的想象力不是很豐富,但妳不能剝奪露絲想象的權利,因為沒有翅膀的天鵝永遠不會飛。"
這壹辯護最終成為內華達州修改公民教育保護法的基礎,該法規定了幼兒在學校必須擁有的權利:
壹個圓在壹個孩子的腦子裏可能有上千個答案。請不要告訴他“標準答案”只有壹個——“那只是壹個圓”。不要折斷他想象中的翅膀。當天鵝的翅膀被切掉時,它就再也不能飛翔了。當我們幻想的翅膀被斬斷,我們將永遠找不到那個充滿樂趣的創意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