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出售祖傳文物,包括:
1,已被鑒定為文物。
經文物部門鑒定為文物的,是祖傳的私人物品,但不能出售,包括房屋、古樹等;
2、未被鑒定為文物的疑似文物
有些老物件雖然沒有被文物部門鑒定為文物,但也不能隨便賣,可能會觸犯法律。整個倒賣文物罪不是鬧著玩的;
3、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
國家明令禁止出售的保護野生動物的產品,或者具有壹定社會危害性的物品,不得出售;
4.屬於管制物品。
管制物品包括劍、弩、矛、匕首,或者其他危險物品,屬於管制物品,不允許出售;
5.禁止銷售和傳播的文化物品。
朋友家傳下來的古籍很多。這些書字畫都不適合孩子看,畫面很露骨。屬於國家禁止銷售和傳播的文化物品,所以不能銷售。
倒賣文物的處罰規定:
1.倒賣禁止牟利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文物保護的意義:
文物保護有利於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民族精神,是增強民族凝聚力、維護國家統壹和民族團結的有效途徑。文物作為歷史物質遺存,是中國悠久歷史文化的見證和重要載體,是維系中華民族團結統壹的精神紐帶。
加強文物工作有利於促進科學研究,從而促進經濟發展。文物反映了不同歷史時期科技發展的成果,是歷史文化研究和現代科技文化創新發展的基礎,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
加強文物保護有利於提高國民精神文明建設。只有認識到文物的重要性和保護文物的緊迫性,才能深刻認識到團結奮鬥的重要性。
綜上所述,文物是受國家保護的,國家禁止其在國外流通和銷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六條
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紀念建築物、古建築、祖傳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的所有權受法律保護。文物所有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規定:祖傳文物可以依法流通,但國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轉讓、出租、質押給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