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纏足的開始有很多說法。壹說始於南齊,壹說始於南唐李煜編《金瓶梅舞》舞典。舞女纏足婀娜多姿,宮女們紛紛效仿。但這些早期的記載,大多難以確定只是對有腳的小女子的贊美,還是描述了腳的裝飾。直到宋代才有明確的記載。纏足最初被認為在妓女中流行,後來逐漸影響到中上階層的女性。
到了明清時期,逐漸蔓延到壹般階層的女性。漢族婦女幾乎都有纏足的習俗,但也有少數例外。例如,客家婦女因為有采茶的傳統,所以不纏足。壹些少數民族也受到漢族風氣的影響,纏足。清朝建立後,朝廷多次下令,不許人們纏足,尤其是滿族人。但由於這種習俗影響很深,效果並不大。
那時候無論男女都覺得小腳很美,尤其是對男人來說,小腳很有性吸引力。比如“三寸金蓮”這個詞,代表的是壹個名詞,把美女的腳給擡起來的美。關於腳的美學,最著名的腳美學著作是清代李煜的《香蓮品造》,該書從形狀、大小、紋飾、氣味等角度對女性的腳進行了分類和評論。
當時纏足的習俗被認為是好女人的表,所以不纏足的女人往往結婚困難。纏足作為識別女性特征的重要壹環,強化了男女有別的傳統規範。纏足也使女性因行走困難而難以獨立出門。即使出門也需要坐車或者坐轎子,這就強化了當時男女的空間劃分。
清人入關後,漢族男女的身體觀受到控制。男人必須剃光頭發,女人必須禁止纏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大力推動下取得了成功,但纏足禁令失敗了。所以在清朝,纏足往往被視為反抗滿清意識的表現。
在太平天國中後期,首先進行了反纏足,但最後失敗了。到了清末,纏足被當時的知識分子視為中國社會落後的標誌之壹,認為纏足使中國女性變得軟弱,進而影響整個民族和國家的實力。於是發起了反纏足運動,成立了很多纏足俱樂部。辛亥革命後,中國的纏足習俗開始從沿海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內陸地區。纏足的習俗直到公元1940年代甚至最遲在公元1950年代之後才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