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個想法是好的,但是考古學家真正了解文物背後的歷史時,還是會遇到壹系列的阻礙。由於部分市民不懂法,甚至連文物保護意識還比較薄弱。我可能在生活中偶然撿到了壹件珍貴的歷史文物,卻不知道這件文物背後的歷史價值和研究價值。很有可能犁大材小用。
2006年,重慶有壹位姓張的老人。他每天都按時去山上踩壹些野菜。壹天,張老漢突然想找個陰涼的地方休息壹會兒,來到了壹個廢棄的木屋前。張老漢想到先在木屋旁邊休息壹下,沒想到坐下後發現木屋裏有很多結實的物體。張老漢仔細看了看,發現裏面有壹個鐵片,看起來像是電視劇裏的劍。
張老漢拔出來,發現這把劍上有很多銹跡。但我還是能看到劍柄上的壹些字跡,但和漢字的簡化字形不太壹樣。另外,這把劍是在壹個廢棄的木屋裏找到的。於是張老漢覺得這可能是小孩子玩的玩具,被人遺棄在這裏,不可能值錢。張老漢只是把它帶回家,沒把它當寶。
鄰居們看到張老漢拿著這把劍回家,很多人圍過來議論,於是很多鄰居建議張老漢可以把這把鐵劍送到文物相關部門鑒定壹下。如果真的找到寶寶,說不定壹夜暴富。張老漢當時只是個笑話。2007年,家裏人也建議張老漢。於是老人收拾行李,帶著劍去市裏的文物局鑒定。
專家給出的鑒定結果表明,這把劍不是孩子可能扔掉的玩具,而是歷史文物。雖然看起來銹跡斑斑,但這把劍的年代要推回清朝,也就是說這把劍已經有上百年的歷史了。劍上的銘文是篆書,是壹把古劍,具有很高的歷史研究價值。
專家想讓張老漢當場免費上交,但張老漢沒有任何好處,於是拒絕了專家的要求,帶著這把長劍回國了。正在這時,張老漢家的菜刀有點破損,張老漢就把這把長劍磨了,做成壹把小菜刀。當專家幾天後趕到張老漢家時,那把劍已經變成了壹把小菜刀。
事實上,在1986之後,我國已經出臺了很多與文物保護相關的法律,條文中明確規定,公民應當愛護生活中無意中發現的文物。因為對歷史研究和國家文物收藏有作用。只是人們在生活中缺乏法律知識和保護文物的意識,造成了很多令人遺憾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