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無論多麽不同,都必須是原創的。所謂獨創性,就是能體現作者獨立創作的特點。文藝作品如此,科學作品也是如此。壹般來說,地圖屬於科學作品。所有的科學作品,由於自身特點的限制,都體現出不同於文學藝術作品的獨創性。文藝作品的獨創性往往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文藝作品的創作者在創作過程中有比較大的創作空間,在比較大的創作空間中,創作者更容易發揮自己的獨創性。但由於作品的性質,提供給科學作品創作者的創作空間相對狹小,創作者在狹小的空間內所能發揮的創作能力十分有限。因此,與文藝作品相比,科學作品的原創性往往較弱。作為科學作品,地圖也不例外。
盡管如此,包括地圖在內的科學作品的版權保護要求是作品必須是原創的,即作品必須在壹定程度上體現作者的獨立創作。由於科學作品的內容通常是客觀世界的真實反映,其內容往往不受著作權的保護,只有其內容的具體表達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如果具體的表現形式是獨特的或者有限的,那麽這種表現形式就不可能被壹個人所壟斷,所以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只有那些能體現作者獨立創作的表達才受到版權保護。總之,包括地圖在內的科學作品享有著作權的前提條件是作品必須是原創的。法律對獨創性的程度沒有要求。所以即使在現有的地圖上加入壹點個人原創,也算是有自己的原創了。但通過臨摹、影印、放大、縮小等方式復制現有地圖的,不屬於原創。以復制的方式出版他人地圖,屬於盜版。
2.地圖作品的哪些部分受版權保護?
如前所述,地圖中受版權保護的元素應為作者的原創部分。由於地圖和科學作品的特點,地圖的許多部分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如地理和地形的基本要素,方向和距離的經緯線和標尺,水平位置,陸地和水域的顏色和常用畫法,城市、鐵路和公路的傳說,山、河、湖、城、聚落的客觀位置等。由於科學著作的特點,其表達方式僅限於幾種或有限幾種,所反映的內容必須符合客觀事實。任何人都會不可避免地以這種獨特或有限的方式繪制地圖,這就必然會使任何人在同壹區域上繪制的地圖所反映的內容相同或相似。凡因獨特或有限的繪制方法或客觀造成的內容而產生的此類相似或雷同,都是法律所允許的,換言之,不受法律保護。雖然著作權法原則上不保護這些部分,但是涉及到具體的地圖,在完全獨立繪制的情況下,不同的人是不可能繪制出完全相同的地圖的。從理論上講,同壹地區不同的人獨立繪制的地圖,相同的部分可能是不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不同的部分是繪制者的原創和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所以不能絕對說底圖完全不受版權保護。如果底圖的繪制能夠體現出畫家的獨創性,也應該受到著作權的保護。根據同壹底圖繪制的不同地圖,由於底圖相同,難免有相似或雷同之處。如果這些相同或相似是由底圖造成的,那麽這些相同或相似的部分就不是後來畫家的創作,後來畫家的創作只是添加的部分。
法律很籠統。根據妳的描述,我認為妳享有除客觀地形以外的地圖著作權,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
不經過程序自動獲得版權。
妳可以拒絕或者要求獎勵。
如果他們通過翻拍或者其他方式復制妳的地圖,那就是侵犯了妳的著作權。可以向著作權管理委員會投訴,也可以直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