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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38-40年代,貴州省仁懷縣茅臺鎮有三家私人釀酒坊,非常簡陋,規模也很小。1947年最高年產量60噸,1949年由於形勢突變,葡萄酒年產量降到20噸,生產難以為繼。
▲私房燒荒時期的釀酒爐竈/茅臺酒廠實錄
1950期間,人民政府采取了支持燒私房的政策,貸款2400萬元,供應3000公斤小麥,幫助恢復生產。然而,由於各種惡劣的條件,生產沒有明顯改善。
1951年秋,仁懷縣人民政府請示省、地專賣部門批準,責成時任縣稅務局、專賣局局長的王山寨出面,以縣內知名人士周孟生先生為見證人,經“成毅燒坊”老板同意,分別於2008年6月5日+0951,1,1,1,1,1做了兩個約定(壹個是燒房產,壹個是輔助房產),舊幣(註:這套幣是6月65438+)。最高面值5萬元,1955左右停產)65438+3億元,即13000元(其中1000元為契稅及制作成本),全部購買“成毅燒房”(當月8日簽約時支付貨款),然後仁懷縣。
?▲恒興燒坊/百年茅臺鎮接收合同
自其老板王炳幹於1951 2月21日被仁懷縣人民政府執行死刑後,榮和燒坊停止生產。1952 10 10月4日,仁懷縣財經委決定將沒收的“榮和燒坊”舊幣(折合人民幣500元)並入茅臺酒廠,讓停產的“榮和燒坊”重獲新生。
▲榮和燒房的幹曲倉/圖元網
《恒興燒坊》雖然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多次得到政府的經濟支持,但維持了生產。但老板賴永初被認定盜竊國家黃金價值46億元(舊幣)和人民幣46萬元,7月被貴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952。
▲賴永初/《百年茅臺鎮》
根據當時的相關文件,1952 65438+2月底,遵義地區財經委向仁懷縣財政委轉發了桂陽財經委(以下簡稱財委)1952 65438+2月19《關於“接管賴永初恒興酒廠財產”的通知》,由仁懷縣財政委轉交茅臺酒廠接管。
1953年春,茅臺酒廠負責人張到恒興,用人單位代理人召集恒興員工。張宣讀了關於沒收恒興的文件,得到了全廠職工的擁護和支持。然後經過全廠財產的清查,* * *把2.25億元(舊幣)折價到2.5萬元。至此,三家私房把燒茅臺酒管理成國有茅臺酒廠,8月由省專賣局1劃歸貴州省工業廳領導,7月1958歸貴州省輕工業廳直接領導。?
▲張在茅臺工作/《百年茅臺鎮》
1951年65438+2月,仁懷縣委、人民政府根據上級指示,派幹部進廠主持茅臺酒廠全面工作。新廠成立之初,復產任務艱巨。廠長親自帶領僅有的幾十個工人壹起清理現場,修理設備,並陸續請了壹些老釀酒師回來。國家也及時給了4300元購買必要的生產設備和原料,使茅臺酒在短時間內恢復了生產。
▲?20世紀50年代的茅臺酒/茅臺酒廠記錄
當時酒廠員工只有49人,包括41個酒窖,5個甑(註:甑是蒸餾酒的容器),11盤石磨。由於調動了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充分發揮了僅有設備的能力,1952生產了75噸茅臺酒,產值6萬元,利潤8000元。建廠復產的第壹年,就超過了三棟房子被燒的歷史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