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富於民”,是政權在處理國家與個人財富分配方式上,提出的壹種政治思想。
具體說就是“富民政策”,國不與民爭利,讓百姓獲得更多的財富,生活充裕,老百姓富了,國家也就富了。
“藏富於民”其中的”藏“字,很有意思。
”藏“字,又稱蓄也,從字面意思理解就是保管之意。引申開就是:平時賺的錢,妳先保管著,也可以用著,但國家有需要,就可以通過增加稅賦,發行債券等手段來用妳保管的錢,
藏富於民的理論在中國在先秦的諸子百家都有類似的論述,這種理論的提出是當時的社會環境決定的,多年的戰亂,讓國家的經濟停滯,民生雕敝,老百姓兜裏沒錢,如繼續與民索利,無疑是“殺雞取卵”,國家的滅亡是註定的。所以只有讓利於民,先保障了百姓的基本生活,老百姓有財富累積了,國家的財政稅收才有保障,國家才能發展壯大。
從中國的歷朝歷代的變更,可以看出,新朝初建時,采用的都是藏富於民的方式。
當與民爭利開始時,政權就開始走上了傾覆之路。
西漢時賈誼綜合富民與富國思想,提出國家與人民都需積貯的理論
唐初魏徵(580~643)力主"薄賦斂,輕租稅"(《貞觀政要·君道》)
藏富於民的理論在現代有了進壹步的發展。英國人亞當·斯密所寫的《國富論》的核心概念國民財富就是國民收入。
斯密明確指出,政治經濟學研究的富裕,不是指某壹個階級的富裕,也不是指國家或君主的收入或稅收的富裕,而是指全體人民的普遍富裕。
寫在最後
藏富於民,主要是指防止或者消除、緩解過大的貧富分化現象,預防公***資源向少數人不當的傾斜,防止政府“與民爭利”的現象出現,激勵民眾積累財富,讓財富向民眾傾斜,讓中等收入者成為社會主要階層。
藏富於民,壹種古已有之的經濟理論,是古代“富民說””裕民說”的具體形式。藏富於民是現代東西方發達經濟體的特征之壹,體現了現代文明的價值觀。是壹種民主及國家強盛的現象。